得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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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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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权 | 安阳 | |
君主 | 王则 | |
历时 | 6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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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圣(1047年十一月二十八日—1048年閏正月一日)或作得胜、德胜、得天,是北宋河北农民起义领袖王则的年号,前後共65日。[1][2]
《宋史纪事本末》作“德胜”;《玉海》作“得圣”亦作“德胜”。梁玉绳《元号略》:“丘文学《历朝纪元录》又作得天,误。”
改元
紀年對照表
得圣 | 元年 | 二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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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 | 1047年 | 1048年 |
干支 | 辛巳 | 丁亥 |
同期存在的其他政權之紀年
- 中國
- 越南
- 日本
参見
參考文獻
- ^ 李崇智《中國歷代年號考》,第163-164頁。
- ^ 李兆洛《紀元編》卷上:「王則,得聖〈一作德勝。慶曆七年十一月改,明年正月平〉。」
- ^ 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卷161:「〔慶曆七年十一月戊戌〕是日,貝州宣毅卒王則據城反。則本涿州人,歲飢,流至貝州,自賣為人牧羊,後隸宣毅軍為小校。貝、冀俗妖幻,相與習五龍滴淚等經及圖讖諸書,言釋迦佛衰謝,彌勒佛當持世。初,則去涿,母與之訣別,刺「福」字於其背以為記,妖人因妄傳「福」字隱起,爭信事之。而州吏張巒、卜吉主其謀,黨連德、齊諸州,約以明年正旦斷澶州浮梁,亂河北。會黨人潘方淨懷刃以書謁北京留守賈昌朝,事覺被執,不待期亟叛。時知州張得一方與官屬謁天慶觀,則率其徒劫庫兵,得一走保驍捷營。賊焚門,執得一,囚之。兵馬都監田斌以從卒巷斗,不勝而出。城扉闔,提點刑獄田京、任黃裳持印棄其家縋城出,保南關。賊從通判董元亨取軍資庫鑰,元亨拒之,殺元亨。又出獄囚,囚有憾司理參軍王銟者,遂殺銟。既而節度判官李浩、清河令齊開、主簿王□皆被害。則僭號東平郡王,以張巒為宰相,卜吉為樞密使,建國曰安陽,榜所居門曰中京,居室廄庫皆立名號,改元曰得聖,以十二月為正月。」
- ^ 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卷162:「〔慶曆八年〕閏正月庚子朔,文彥博夜選壯士二百,銜枚由地道入,右班殿直曹竭等導之,既出,登城,殺守陴者,垂戇引官軍。賊縱火牛,軍稍卻。軍校楊遂援槍中牛鼻,牛還走,賊觽驚潰。王則開東門遁,閤門祗候張絪緣壕與戰,死之。王信捕得則,餘黨保村舍,皆焚死。則自反至敗,凡六十五日。」
深入閱讀
- 李崇智. 中國歷代年號考. 北京: 中華書局. 2004年12月. ISBN 7101025129.
- 鄧洪波. 東亞歷史年表. 臺北: 國立臺灣大學東亞經典與文化研究計劃. 2005年3月 [2021-11-22]. ISBN 9789860005189.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07-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