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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紹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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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紹庚(1896年—1949年)盛京将軍管轄区奉天府遼陽州人,中華民国满洲国政治家、外交官。

生平

1920年(民国9年),李紹庚毕业于哈尔滨俄立高等商業学校。其後,就任濱江道尹公署外交科長。1924年(民国13年),任東省特别区市政管理局副局長。1926年(民国15年),任東省特别区教育厅厅長。翌年3月到9月,署理駐符拉迪沃斯托克总領事。1931年(民国20年),代理中東铁路理事長。

满洲国成立後,李紹庚历任中東铁路督办公署代理督办、北满鉄路督办兼理事長。1935年(康德2年),任交通部大臣,任至1940年(康德7年)12月。其後,任满洲国駐日本大使,赴日本就任。1942年(康德9年),任外交部大臣,至1944年(康德11年)4月在任。1945年(康德12年)4月,赴南京国民政府(汪兆銘政權)任满洲国駐华大使。

满洲国灭亡後,李紹庚被中华民国国民政府逮捕。[1]1949年,李紹庚逝世。安葬在北京东北义园[2]

注释

参考文献

  满洲国
前任:
丁鑑修
交通大臣
1935年3月 - 1940年12月
繼任:
阮振鐸
前任:
韋煥章
外交大臣
1942年9月 - 1944年4月
繼任:
阮振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