樺太廳已廢除的市町村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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樺太廳已不存在市町村列表包括了樺太實行樺太町村制施行(1929年7月1日),因為市町村合併而被廢除的市町村一覽。不包括只是更改名稱的市町村。

  • 町村が「町制」・「市制」を施行し町・市となるケース
  • 實行、「町制」、「市制」的町市的情況下:
    • 改制的「市町村」不包括在列表中。(例:豐原町→豐原市
    • 町制、市制施行期間改名的市町村不包括在列表中。(三濱村→珍內町
  • 改名的市町村不包括在列表中。
  • 改變縣轄的市町村不包括在列表中。
  • 市町村因合併而被廢除的情況下:
    • 編入合併市町村時,仍然存在地市町村不包括在列表中。
    • 編入合併市町村時,廢除的市町村包括在列表中。
    • 新設合併市町村時,廢除的市町村包括在列表中。
    • 新設合併市町村時,名稱保留的市町村但與舊轄址不同的包括在列表中。
  • 分割與分立的情況下:
市數 町數 村數 市町村數
1929年7月1日 0 9 31 40
1937年7月1日 1 8 31 40
1938年4月1日 1 10 30 41
1941年4月1日 1 12 29 42
1949年6月1日 0 0 0 0

  • 名好郡名好村 (1941年4月1日)分割為名好郡名好町西柵丹村
  • 豐原市 (1949年6月1日)國家行政組織法施行後廢除
  • 惠須取郡惠須取町 (1949年6月1日)國家行政組織法施行後廢除
  • 惠須取郡珍內町 (1949年6月1日)國家行政組織法施行後廢除
  • 惠須取郡塔路町 (1949年6月1日)國家行政組織法施行後廢除
  • 惠須取郡鵜城村 (1949年6月1日)國家行政組織法施行後廢除
  • 大泊郡大泊町 (1949年6月1日)國家行政組織法施行後廢除
  • 大泊郡千歲村 (1949年6月1日)國家行政組織法施行後廢除
  • 大泊郡深海村 (1949年6月1日)國家行政組織法施行後廢除
  • 大泊郡長濱村 (1949年6月1日)國家行政組織法施行後廢除
  • 大泊郡遠淵村 (1949年6月1日)國家行政組織法施行後廢除
  • 大泊郡富內村 (1949年6月1日)國家行政組織法施行後廢除
  • 大泊郡知床村 (1949年6月1日)國家行政組織法施行後廢除
  • 敷香郡敷香町 (1949年6月1日)國家行政組織法施行後廢除
  • 敷香郡內路村 (1949年6月1日)國家行政組織法施行後廢除
  • 敷香郡泊岸村 (1949年6月1日)國家行政組織法施行後廢除
  • 敷香郡散江村 (1949年6月1日)國家行政組織法施行後廢除
  • 泊居郡泊居町 (1949年6月1日)國家行政組織法施行後廢除
  • 泊居郡名寄村 (1949年6月1日)國家行政組織法施行後廢除
  • 泊居郡久春內村 (1949年6月1日)國家行政組織法施行後廢除
  • 豐榮郡落合町 (1949年6月1日)國家行政組織法施行後廢除
  • 豐榮郡豐北村 (1949年6月1日)國家行政組織法施行後廢除
  • 豐榮郡川上村 (1949年6月1日)國家行政組織法施行後廢除
  • 豐榮郡榮濱村 (1949年6月1日)國家行政組織法施行後廢除
  • 豐榮郡白縫村 (1949年6月1日)國家行政組織法施行後廢除
  • 名好郡名好町 (1949年6月1日)國家行政組織法施行後廢除
  • 名好郡西柵丹村 (1949年6月1日)國家行政組織法施行後廢除
  • 本斗郡本斗町 (1949年6月1日)國家行政組織法施行後廢除
  • 本斗郡內幌町 (1949年6月1日)國家行政組織法施行後廢除
  • 本斗郡好仁村 (1949年6月1日)國家行政組織法施行後廢除
  • 本斗郡海馬村 (1949年6月1日)國家行政組織法施行後廢除
  • 真岡郡真岡町 (1949年6月1日)國家行政組織法施行後廢除
  • 真岡郡野田町 (1949年6月1日)國家行政組織法施行後廢除
  • 真岡郡廣地村 (1949年6月1日)國家行政組織法施行後廢除
  • 真岡郡蘭泊村 (1949年6月1日)國家行政組織法施行後廢除
  • 真岡郡清水村 (1949年6月1日)國家行政組織法施行後廢除
  • 真岡郡小能登呂村 (1949年6月1日)國家行政組織法施行後廢除
  • 元泊郡知取町 (1949年6月1日)國家行政組織法施行後廢除
  • 元泊郡元泊村 (1949年6月1日)國家行政組織法施行後廢除
  • 元泊郡帆寄村 (1949年6月1日)國家行政組織法施行後廢除
  • 留多加郡留多加町 (1949年6月1日)國家行政組織法施行後廢除
  • 留多加郡三鄉村 (1949年6月1日)國家行政組織法施行後廢除
  • 留多加郡能登呂村 (1949年6月1日)國家行政組織法施行後廢除
日本官方主張,日本在1951年9月8日的舊金山和約(1952年4月28日生效)向蘇聯以外的同盟國放棄南樺太和千島列島的主權,但是目前南樺太和千島列島的主權歸屬未定,最終的歸屬需透過國際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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