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 (周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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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周朝由禮制規定的爵位等級[1],相當於貴族附庸之階級,主要職責是管理平民及征戰[2][3]。在春秋戰國時「士」開始文武分途[4],形成「好文者為遊士,尚武者為遊俠」[5]

權力與地位

西周時代的「士」在封建制度裡的階級身份處於卿大夫之下,庶民之上,居於中(即國都中)[3],是“国人”中的主要成员,受宗法制支配,與國君卿大夫有着親疏不等的宗法關係,对大夫有直接的隶属关系[6][7]。内部还有上士、中士、下士之别,其社会地位相差亦很大,主要擔任卿大夫家臣,以俸祿為生或依賴於自己的「食田」,此外还占有少量奴隶,作為最低等的貴族時常與平民階層膠著在一起[6][8]

「士」大多受過六藝教育並文武兼資[9][4],被要求懂弓馬駕車、吟唱下棋,成為出能武入能文的通才[10]。軍事是周朝國家政治的中心[11],「士」即王公大夫之衛士[12],是受貴族祿養的職業軍人[13]。士自己持有武器、糧秣和車馬等裝備財產[14],有統馭平民之權利,亦有執干戈以衛社稷之義務,亦稱作「國士」以示地位之高,晉「公卒」與楚「王卒」皆選用國士擔任,相當於禁衛軍[3]

變遷與起落

春秋后期,由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宗法制动摇,再加上私学兴起,士阶层的成分、地位和作用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6]。在此背景下,戰國時期的「士」的身份進一步模糊化,地位不再明晰[1],一些作為門客的士往往具有多重身份[1]

「士」主要就於「文」和「武」兩個方向演化[15],與過往接受六藝之「士」文武並重不同,戰國後的士不再附帶射(射箭)、御(駕車)等军事训练,基本以文為重,而其地位亦未以分封制為依托[7]。隨著秦漢中央集權制的建立與發展,「文士」逐步官僚化,演變形成「士族[16],同時「武士」階層由于失去固定階級而逐步消解,残存為遊走民間的遊俠[9]

道德標準

孔子提出「士」的道德标准:“行己有耻,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可谓士矣。”[17],“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18]

荀子將「士」分為「通士」、「公士」、「直士」、「悫士」,並指出通士「上则能尊君,下则能爱民,物至而应,事起而辨」,公士「不下比以闇上,不上同以疾下,分争于中,不以私害之」,直士「身之所长,上虽不知,不以悖君;身之所短,上虽不知,不以取赏;长短不饰,以情自竭」,悫士「庸言必信之,庸行必慎之,畏法流俗而不敢以其所独甚」。[19]

參見

参考文献

  1. ^ 1.0 1.1 1.2 王凡. “轴心时代” 的中国 “士” 文化. 铜仁学院学报, 2013, 15(4): 7-9.
  2. ^ 高小岩, 吴中平. 从士人、武士的对比看中日文化差异[J]. 衡水学院学报, 2008, 10(6):5.
  3. ^ 3.0 3.1 3.2 顾颉刚.武士与文士之蜕化2019-08-08 新法家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收於《人间山河:顾颉刚随笔》,北京大学,2009 ISBN 9787301148365
  4. ^ 4.0 4.1 汪涌豪. 绪论. 中国游侠史论.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16: 7 [2023-06-28]. ISBN 97872081342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6-28). 
  5. ^ 呂思勉. 秦汉史. 楊寬、呂翼仁等校訂. 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3: 518. ISBN 9787556302628. 
  6. ^ 6.0 6.1 6.2 詹子庆. 先秦士阶层的演变及其历史地位. 史学月刊. 1984, (06): 6. 
  7. ^ 7.0 7.1 张帆. 中国古代简史. 北京大学, 2015. ISBN 9787301262634
  8. ^ 任建庫〈先秦士階層社會性格的變化〉,收於《秦文化研究第五屆學術討論會論文集》
  9. ^ 9.0 9.1 余英时.中国文化史通释.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2012 ISBN 9787108039644
  10. ^ 詹子庆. 先秦士阶层的演变及其历史地位[J]. 史学月刊, 1984(6):6.
  11. ^ 張蔭麟,《中國上古史綱》(臺北:里仁書局,1982),頁63∼64
  12. ^ 胡秋原,《古代中國文化與中國知識份子(上)》(臺北:亞洲書局,1956),頁82
  13. ^ 傅樂成,《中國通史(上)》(臺北:大中國圖書公司,1988),頁32
  14. ^ 郑鸿献. "徐中舒论孔子政治思想." 历史研究 1 (1962).
  15. ^ 王志毅. 中国古代官吏录用制度探析. 廊坊师范学院学报: 社会科学版 4 (1996): 38-42.
  16. ^ 余英時:〈東漢政權之立與士族大姓之關係〉,頁281-284。
  17. ^ 论语·子路
  18. ^ 论语·泰伯
  19. ^ 荀子·不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