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慶(?—1307年),乃段實之子(或為段忠之子),是蒙古轄下的第四位大理總管。於段忠死後繼任,1299年奉敕征交趾,后受封为宣武將軍,並妻以公主,同時兼任大理、金齿等处宣慰使都元帅,佩金虎符。
1307年段慶入京觀見時,被授為雲南省参政,同年卒。由其弟弟段正继任大理總管之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