塗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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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澤民

大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福建
籍貫 四川成都府漢州
字號 字志伊
出生 二月初十日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娶顾氏
出身
  • 嘉靖二十三年甲辰科同進士出身

涂澤民(1522年—?),字志伊,號任斋[1],四川成都府漢州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四川鄉試第十八名舉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中式甲辰科會試第一百六名,登第三甲第一百二十一名進士[2][3]。歷官山東參議。嘉靖末年由福建右布政使擢升任福建巡撫,任内剿灭闽广巨寇曾一本,三年八月加升右副都御史銜。

時明朝長期實施海禁。隆庆元年(1567年),涂泽民上書條陳海禁利弊,力主开放海禁,与海外通商。致使明穆宗毅然宣布“除贩夷之律”,開放福建漳州作通商之地,打破了明朝長期海禁之國策,史称隆庆开关

家族

曾祖涂魁;祖父涂萬龍;父涂倫,母文氏。具庆下。弟濟民[4]

参考文献

  1. ^ 张居正《答闽抚涂任斋》
  2.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3.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十三年甲辰科進士登科錄》 
官衔
前任:
冷起元
明朝內黃縣知縣
1547年-嘉靖年間
繼任:
李文麟
前任:
汪道昆
福建巡撫
嘉靖年間上任
繼任:
何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