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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河特别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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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河特别区
 中華民國的特别区
1914年—1928年
Flag of 熱河
旗帜

政府駐地承德县
歷史 
• 成立
1914年
• 废除
1928年
前身
继承
直隸省
内扎萨克蒙古
熱河省 (中華民國)

热河特别区中华民国已撤销的特别区

民國3年(1914年)1月,以原直隶省热河道所辖15县为中心设置特别区域,热河特别区还包括昭乌达盟卓索图盟所屬各旗,均由熱河都統管辖。治所热河道承德县(今河北承德市)。

民國17年(1928年)9月,國民政府北伐成功,將其改制為热河省[1][2]

曾设林西镇守使朝阳镇守使

參考文獻

  1. ^ 許富翔. 從藩部到特區:熱河地區的一體化研究(1723-1914) (博士论文). 國立政治大學. 2016年. 
  2. ^ 熱河. 中華百科全書. [2018-02-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