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固磐(1880年—1956年12月19日),字静庵,天津人,中华民国政治人物。
王固磐毕业于北洋警务学堂,后赴德国柏林警察学校留学。1909年毕业回国后,曾历任津浦铁路警务长、南京警察厅长。1920年,代理察哈尔全区警务处长兼警察厅长。同年,任江苏省会卫戍司令。1923年,任维也纳万国警政会议议长。次年,任淞沪警察厅长。后又任天津市政府公用局局长、天津特别第三区主任、厦门市公安局局长。1935年,出任厦门市市长。同年,又任首都警察厅长。1939年,任中央警官学校校务委员。1949年赴台,任台湾省警察厅长。1956年在台湾逝世,终年76岁。[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