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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图尔·利伯亨舍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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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定向自阿瑟·里貝漢徹
阿图尔·利伯亨舍尔
Arthur Liebehenschel
出生(1901-11-25)1901年11月25日
德意志帝國波森省波森
逝世1948年1月24日(1948歲—01—24)(46歲)
波蘭人民共和國克拉科夫蒙特盧皮奇監獄(Montelupich Prison)
死因絞刑
刑事处罚死刑
刑事状况死刑
儿女5
动机納粹黨
定罪反人類罪
黨衛軍
效命 納粹德國
军种骷髏總隊
服役年份1934–1945
军衔上級突擊隊大隊領袖
统率奧斯威辛集中營(1943年12月1日 – 1944年5月8日)
馬伊達內克集中營(1944年5月19日 – 1944年7月22日)

阿图尔·利伯亨舍尔(德語:Arthur Liebehenschel德语发音:[ˈaʁtuːɐ̯ ˈliːbəhɛnʃl̩] ;1901年11月25日—1948年1月24日)是一位德國納粹黨黨衛軍軍官,也是奧斯威辛集中營馬伊達內克集中營的指揮官。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他被波蘭政府判定犯有戰爭罪,並於1948年被處決。

生平

1932年,他加入納粹黨,並於1934年加入黨衛軍,並在骷髏總隊部隊服役。利伯亨舍尔成為利希滕堡集中營的副官,兩年後被調往柏林集中營監察局。1942年,當黨衛軍主要經濟和行政辦公室成立時,利貝亨舍爾被分配到D部(集中營)擔任DI(中央辦公室)負責人。

1943年12月1日,利伯亨舍尔接替魯道夫·霍斯,並被任命為奧斯威辛一號集中營的指揮官。 在繼續大規模處決的同時,他做了一些小的“改進”,包括拆除站立式牢房,並停止將普通囚犯送入毒氣室[1]。奧斯維辛醫務室的囚犯赫爾曼·朗拜因(Hermann Langbein)表示:「大體來說,我們可以確定,即使是那些以前非常嗜血的黨衛軍成員也變得更加保守,因為他們意識到自己的狂熱不一定會被繼續容忍。」

1944年5月8日,霍斯返回奧斯維辛,接替利伯亨舍尔,利伯亨舍尔於1944年5月19日接替馬丁·戈特弗里德·魏斯(Martin Gottfried Weiss),被任命為已經空置的馬伊達內克集中營的指揮官。由於蘇聯進軍波蘭,該集中營解散。

利伯亨舍尔搬遷到義大利的里雅斯特,任職於亞得里亞海海岸行動區 (OZAK) 黨衛軍和警察領導人奥迪洛·格洛博奇尼克(Odilo Globocnik)的辦公室。利伯亨舍尔成為當地黨衛軍人力辦公室主任。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時,利伯亨舍尔被美國陸軍逮捕引渡到波蘭。利伯亨舍尔在克拉科夫舉行的奧斯威辛審判中被判犯有反人類罪,被判處死刑,隨後於1948年1月24日被處以絞刑[2]

參考資料

  1. ^ David Bankier; Dan Mikhman. Holocaust Historiography in Context: Emergence, Challenges, Polemics and Achievements. Berghahn Books. 2008: 560– [30 June 2012]. ISBN 978-965-308-326-4. 
  2. ^ Hermann Langbein. Auschwitz Trials (Cracow). Auschwitz-Birkenau. Jewish Virtual Library. 2013 [24 April 20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5-20). Source: Encyclopaedia Judaica. Bibliography: Naumann, Auschwitz (Eng., 1966); H. Langbein, Der Auschwitz-Prozess: eine Documentation, 2 vols. (1965); Brand, in: Yad Vashem Bulletin, 15 (1964), 43–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