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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香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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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定向自陈百玲

小香玉(1965年2月25日),原名陈百玲河南郑州人,中国豫剧表演艺术家,一级演员,专攻花旦闺门旦小生,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豫剧表演艺术家常香玉的孙女(实则无血缘关系)。[1]

生平

1965年生于郑州,出身于梨园世家,得到祖母常香玉嫡传。1976年考入郑州市戏曲学校。1980年毕业后分配到郑州市豫剧团,主演《木兰从军》开始走红。1982年获河南省青年戏曲演员一等奖。1985年进入河南大学艺术系学习,1987年毕业后任河南省豫剧团一团团长。

作品

代表作有《白蛇传》、《五女拜寿》、《花木兰》、《拷红》等作品。

创办有「小香玉希望艺术学校」,「北京小香玉农民工子女艺术培训计划」以培养艺术人才。

2004年,常香玉大师亲笔签名,因陈百玲违背承诺、不传承常派豫剧,因此收回“小香玉”艺名。由于此“收回”不具备法律效力,陈百玲依然使用“小香玉”艺名至今。

头衔

  • 中国戏剧家协会会员
  • 全国青联委员
  • 山西省政协委员
  • 中国文艺人才研究学会会员
  • 郑州大学中文系艺术顾问[1]

荣誉

  • 1988年,全国豫剧大赛“香玉杯”一等奖
  • 1989年,全国豫剧电视大奖赛第一名
  • 1993年,第十届中国戏剧梅花奖
  • 1998年,全国十大杰出青年
  • 2000年,中国希望工程贡献奖
  • 2007年,金鸡奖最佳女配角奖(《鸡犬不宁》)

参考资料

  1. ^ 1.0 1.1 人物:小香玉. 戏考. 2007年11月23日 [2013年1月12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年8月23日).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