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韩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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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韩朝
(1955-1957)
韩朝太阳
(1957)
1955年—1957年
国旗
国旗
国徽
国徽
地位秘密结社政权
首都预定首都:北京
根据地: 中国安徽省舒城县
常用语言汉语
政府政教合一
神权政治
君主专制
国家最高领导人 
• 1955年9月-1957年4月3日
皇帝 韩必贤
国家元首 
• 1955年9月-1957年4月3日
皇帝 韩必贤
政府首脑 
• 1955年9月-1957年4月3日
宰相 程千聪
历史 
• 建立
1955年09月
• 终结
1957年04月3日
货币人民币(CNY/RMB)CNY/RMB
时区UTC+8
前身
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
今属于 中国

大韩朝,简称韩朝,后期改国号韩朝太阳,是指1955年至1957年期间在安徽舒城县肥西县等地,由韩必贤为首成立的一个秘密结社政权[1]

前期筹备

1955年初(一说1955年9月),安徽舒城县柏林乡下湾村韩小庄富农韩必贤生病,寻巫婆“高鬼子”为其治疗。韩问:“我今后能否做皇帝?“巫婆答:“你有福气,是天上二公子下凡,今后要做皇帝”。从此,韩必贤即利用封建迷信,公开烧香拜神,装疯卖傻,制造谣言,煽惑群众,声称自己有帝王之相,不久将要称帝[2]

随后六安县(今六安市一贯道坛主谢申余又推波助澜,造谣称“天子出在韩家”。因此更助长韩必贤想当皇帝的野心,遂自封“大韩朝皇帝”,企图推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韩必贤的诱骗下,一些人参加了韩的阴谋活动,并大肆造谣:“将有大灾大难来临,过去黄巢杀人八百万,现在皇帝出现,三人之中杀二人,与韩皇帝同伙者,可免血腥之灾”。自1955年冬开始活动,秘密串联,发展组织,并通过亲友、家族、邻居等关系,串联发展反动组织成员46人。韩必贤等多次密会,封官选将,韩自称皇帝,封钱信玉元帅程千聪宰相,另封有预备皇帝娘娘太子大臣驸马等官衔职务,只缺军师无人充任。并在群众中散布“现在种田,是给毛大斧(指毛泽东)种的,一年累到头,还要受罪”,“幹不干,五百三(指大人口粮供应标准为530斤)”。以此煽动群众对政府不满,达到拉拢、欺骗群众,发展组织的目的[3]

1956年,韩必贤经钱怀奇介绍,结识了肥西县龙潭乡新丰农业社程家庄人程千云。是年2月22日,程千云兄弟3人为在韩必贤手下谋得一官半职(程千云为谋取所谓“军师”职位),于夜间偷盗农民各一头(匹),欲送与韩必贤,并编造“夜得宝马,将来保朝”谣言。自此,程千云亦假装疯癫,拒绝外人进家。因韩选“军师”心切,便前往程千云家,请程“出山保朝”。程千云向韩必贤谎称他从肥西县马车营”偷来“御马”,并声称“夜得宝马,特来保朝”。还声称其师傅是“青峰道人”,拥有“神马宝剑”,大旗一摆千军万马刀枪不入[4]。并对韩吹嘘自己“会算”,“闭眼能见日月星斗”,“有师傅青峰老道撑腰,山里(舒城县山区)有六十万人马可供使用”,“愿保其登基坐朝”。据此,韩必贤当即封程千云为“军师”,随后,韩、程等频繁接触,密谋扩大人马,制定暴乱计划。1957年3月27日和29日,韩必贤等人两次在程千云之父程正凤(亦作程正风)家中聚会,密谋暴乱计划,定“韩朝太阳”作为国号。决定于3月31日,在六安、舒城、肥西的交界处发动暴乱,计划先杀乡、社干部,再打桃溪、舒城,后攻合肥,继而招兵买马,扩充实力,打到北京去做皇帝[5]。由于韩必贤早就装疯,说自己要做皇帝,要亲戚朋友替他“保朝”。当地基层干部认为韩是疯子,听之任之。程正凤父子4人,在暴动前10余天就不下地生产,干部还认为现在是按劳取酬,生产不生产由他。钱信玉在暴动前3天就把老婆送到巢县柘皋镇。这些反常现象,均无人警觉,无人过问[6]

1957年3月31日晚7时许,程千云在家备好酒菜香烛,聚集暴徒,准备盟誓行动。此时,肥西县龙潭乡新丰农业合作社主任唐光元、生产大队副队长程千业和县公安局干事张必义等3人第三次到程千云家调查盗马案件情况(此前肥西县公安局调查新丰社灾民失马案件,灾民检举,马为程千云所盗,派去的干部三次到程家正面查问,第一次去时,被程千云用扁担赶跑,第二次去时,适逢程不在家),正赶上程家正聚集党羽饮酒烧香,策划暴动,前去程家时,发现门口烧香烧纸,屋内灯火明亮。唐光元等人以为是一般迷信活动,没有在意,便说明来意。程千云等人误认为阴谋败露,于是程家父子4人凶相毕露并一起动手,抄起扁担大刀榔头等器具欲行凶,唐光元等人见势退出。程千云、程千仙铁锹斧头紧追砍伤唐光元,又在油菜地里砍死程千业,张必义因寡不敌众,撤离现场。程千云知事不妙,当夜把家里牲口杀光吃尽,烧掉粮食,连夜去舒城县柏林乡韩小庄与韩必贤聚会。于午夜逃到韩必贤家,决定立即暴动,韩必贤在秘密集会中宣称:“要勇往直前,打到桃溪、舒城、攻下合肥城,然后扩充势力,打到北京去,登上金銮殿……”。次日,上街买来黄布,制作黄旗一面,镶有红边,旗之中心,做了个红太阳,右上方写“韩朝太阳”四个大字,称:“共产党的旗帜是五角星,太阳一出来,星就不亮了”,以示“韩朝太阳”称为“国号”[7]

韓必賢封官賜號列表[8]

封号 姓名
皇帝(主子) 韓必賢
右先行、右帥 钱怀伦
開路将軍、成神不下田 韩同巧
大臣 張孝元
大元帥、駙馬 朱克友
大元帥、元帥、駙馬 廖德雲
内事臣 韓同江
外事臣、無敵大臣 钱怀其
四水娘年、水利大帝娘娘 高鬼子
八賢王 韓同台
真主、太師 程正鳳
皇姑 韓同貞
真龍、丞相、預備皇帝 韩同湖
預備皇帝 韓同海
預備皇帝 韓同高
娘娘 韓必賢妻
先生、玉先生、帥、軍師、大臣、元開国大臣 程千雲
元帥、相爺 程千宣
元帥、大元帥 錢信玉
元帥、大元帥、宰相 程千聰
大元帥 段其法
王爺 程千福
大元帥 程千德
元帥 董思文
元帥 張孝祥
右先行 嚴大才

龙潭暴动

1957年4月1日上午9时许,以韩必贤为首,纠集其子韩同高韩同湖,侄子韩同台等14名暴徒,打着“韩朝太阳”的杏黄旗,各自手执大刀、斧头、铁锹、扁担等武器,从韩小庄出发返回肥西,公开暴乱[9]。为煽动群众参加,沿途疯狂叫嚣:“跟我们幹,有好日子过!”当暴徒窜至肥西县廖家渡时,与闻讯从舒城县前来平乱的民警民兵和当地群众100多人相遇。程千云、程千仙等人一哄而上,砍死副班长罗四弟、警士陶方余,砍伤警士周走科、农业社主任周茂生,夺去卡宾枪2支,汤姆枪1支,步枪1支,子弹50余发。暴徒行至龙潭乡袁店街,抢走供销社球鞋6双、电筒6支、香烟10余条,并割断鲁光社电话线。下午1时,韩必贤等人窜到新丰乡孔桥郢,煽动群众参加暴乱,纠集暴徒20余人,安营扎寨。这时,周围民兵自动组织起来,沿孔家桥南北之线包围暴徒。当天下午4时10分,安徽省公安厅崇副科长带公安厅保卫队,肥西县公安局副队长郑芝鼎率县公安局公安队分别赶赴八里岗。县公安队队沿孔家桥以东一线、省保卫队沿孔家桥东北一线,对孔家桥的暴徒实施半面包围,展开围歼。韩必贤一伙见势不妙,分为两股,一股向孔家桥东面县公安队正面呐喊冲击,一股沿公安队阵地左翼后侧向后迂回。由于东线公安队的机枪发生故障。当部队撤至董小郢子以东90米处时,韩必贤等摇旗呐喊,蜂涌而起,砍伤民警张国胜(后因伤势过重牺牲),抢去汤姆枪1支,子弹70余发。东线公安队阵地左侧后的暴徒,与赶来参战的桃溪民兵遭遇。双方展开枪战,民兵击毙、击伤暴徒各1人,夺回步枪1支。两股暴徒退回孔家桥固守。下午6时左右,暴徒冲出舒城民兵防地,逃到舒城县戴家渡,化整为零分散向山区逃窜。这时,安徽军区内卫42团派出的2个排兵力,赶到孔家桥投入围剿战斗。下午7时,部分暴徒被抓获,其它暴徒经谢河,逃往舒城境内。4月1日夜至2日,肥西、舒城两县公安机关,在肥西、舒城、六安、庐江4县边境地区,发动民兵和群众,控制交通要道,清查户口,封山搜捕。至4月3日凌晨,参加暴乱的31名暴徒,被击毙2人,击伤3人,首犯程千云在山林中畏罪自缢身亡,韩必贤等30余人全部被抓获归案。在平息这场暴乱的过程中,舒城、肥西、六安及地、省共1.5万人参加,夺回被暴徒抢去的冲锋枪3支、步枪3支、子弹140余发[10]

案件处理

案经六安专区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判,肥西县人民法院依法对30名暴徒进行公判,判处韩必贤、韩同台、程正风(程正凤)、程千宣、钱信玉等14名首犯和主犯死刑,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于1957年10月18日被分别押赴肥西县龙潭乡及舒城县、六安县执行枪决。共犯韩同元廖德云等5人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董必应梁则荣等10人被分别判处3至15年有期徒刑,1人教育释放。其中10年以上徒刑6人,3年以上徒刑4人[11]

1957年10月18日,肥西县人民法院在龙潭乡柿树岗庙召开了有2000多群众参加的宣判大会,当场判处钱怀其、程正风等8名反革命武装暴乱分子死刑并执行枪决。至此,所谓的“韩朝太阳”宣告覆灭[12]

参考资料

  1. ^ 发帖者:水平分层下行垮落. 1955年一个中国农民的皇帝梦(地方+县志). 铁血网>铁血军事>铁血历史论坛>中国历史. 2008年4月5日 [2008年4月5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5月20日) (中文(简体)). 
  2. ^ 来源:安徽省情网. 第二节 打击现行破坏活动>一、镇压反革命暴乱>平息“韩朝太阳”暴乱. 安徽省情网>志书名:12公安志>一级目录:第三篇 社会治安(下)>二级目录:第二章 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社会治安. 2008年8月8日 [2008年8月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年4月26日) (中文(简体)). 
  3. ^ 来源:安徽省情网. 第四节 建国后刑事审判>一、反革命案件的审判>镇反后反革命案件的审判. 安徽省情网>志书名:13司法志>一级目录:第五篇 审判>二级目录:第二章 刑事审判. 2008年8月8日 [2008年8月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年4月26日) (中文(简体)). 
  4. ^ 来源:安徽省情网. 第二节 内卫勤务>剿匪与肃特. 安徽省情网>志书名:01合肥市志>一级目录:卷二十二 公安>二级目录:第八章 内卫与警卫. 2008年8月8日 [2008年8月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年12月2日) (中文(简体)). 
  5. ^ 来源:安徽省情网. 第三节 战备执勤>三、平息反革命武装暴动>平息肥西、舒城县反动道会门武装暴乱. 安徽省情网>志书名:18军事志>一级目录:第七篇 民兵>二级目录:第四章 建国后民兵. 2008年8月8日 [2008年8月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年4月26日) (中文(简体)). 
  6. ^ 作者:武宜三. (历史文件)安徽省公安厅关于肥西、舒城两县结合部发生的反革命暴乱事件的报告. 倍可亲·海外·中文门户>日志>武宜三>日志. 2012年8月2日 [2012年8月2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年11月25日) (中文(简体)). 
  7. ^ 来源:安徽省情网. 第一节 公安>附:重大案例一则>“大韩朝”暴动. 安徽省情网>志书名:38舒城县志>一级目录:第十八章 公安 司法>二级目录:第一节 公安. 2008年8月8日 [2008年8月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年2月24日) (中文(简体)). 
  8. ^ 来源:大象公会;文:韩宁宁. 1954-1984,山东出了 217 个皇帝. 搜狐网>历史>正文. 2018年1月5日 [2018年1月5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5月20日) (中文(简体)). 
  9. ^ 来源:《安徽省志》;责任编辑:詹燕南. 1956年安徽省大事记>4月1日. 新华网:安徽频道>建国60周年大事记(安徽篇)>1956年. 2009年4月15日 [2009年4月15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年12月14日) (中文(简体)). 
  10. ^ 来源:安徽省情网. 第七节 案例>二、龙潭暴动案. 安徽省情网>志书名:03肥西县志>一级目录:第二十三章 公安>二级目录:第七节 案例. 2008年8月8日 [2008年8月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年4月26日) (中文(简体)). 
  11. ^ 来源:六安市人民政府网. 第三节 审判. 六安市人民政府网>走进六安>六安史志>第二十章 公安司法>阅读正文. 2007年4月19日 [2007年4月19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年9月11日) (中文(简体)). 
  12. ^ 作者:董世一. “韩朝太阳”覆灭记. 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政府网>走进肥西>肥西辉煌. 2008年8月8日 [2008年8月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年12月24日) (中文(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