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檔案 (624 × 833 像素,檔案大小:181 KB,MIME 類型:image/jpeg)
摘要
授權條款
本影像屬於 公有領域,因為該影像是單純針對一件公有領域原作進行機械掃描,或(從現有證據來看)類似掃描而來的,或該重製照片可以預期不會有版權保護。原作屬於公有領域,是因下述原因: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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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圖由於其著作權在中華民國(臺灣)已經到期,所以目前該圖在其地區屬於公有領域。根據中華民國著作權法第30到34條,在中華民國政府的管轄下所有非攝影的著作將在其創作者逝世50年後進入公有領域(若在有複數創作者的情況下,以最後一位逝世者為準);如果作品創作者未知、匿名或著作權持有者為組織,則為發表之年份起50年後過期。攝影作品則在公開50年後進入公有領域。
請特別注意:非美國來源的外國作品,必需在來源國與美國皆為自由授權,才能被維基共享資源接受。從臺灣首次發表的作品,除了某些情況下(如該發表作品不符合美國的著作權型態)在美國屬於公有領域,如果該作品在來源地的《烏拉圭回合協議法案》生效日期當時(2002年1月1日[1])受著作權保護,則美國可以依據該法案進行回溯,恢復在美國的著作權保護。
你必須增加美國公有領域標籤顯示為何這個作品在美國屬於公有領域。 請注意這個作品在不適用 較短期限法則的國家可能並不屬於公有領域,並有超過作者逝世後50年的著作權期限。其中,墨西哥為100年,牙買加為95年,哥倫比亞為80年,瓜地馬拉與薩摩亞為75年,瑞士和美國為70年,委內瑞拉為6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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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籤主要用於該掃描件有可能使用任何增強功能(如亮度、對比度、色彩調整、銳利化等),而這些增強功能無法達到原創性而無法產生版權的情形下使用。而該標籤也能使用在無法判定本掃描件使用任何增強功能,以及已知使用增強功能但沒有充分證據時。對於採取原始忠實掃描而不使用增強功能的照片,可以適當採用{{PD-old}}標籤取代。對於本標籤的使用方法,參見如何使用PD-Scan標籤。
注意:本標籤只能使用於掃描重製照片。對於在一定距離外拍攝公有領域作品的照片,請使用{{PD-Art}}。參見Commons:如何使用PD-Art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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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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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時間 | 縮圖 | 尺寸 | 使用者 | 備註 |
目前 | 2018年11月28日 (三) 09:35 | | 624 × 833(181 KB) | Urga | User created page with UploadWizard |
檔案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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