蓋特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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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特曼[1][2][3]烏克蘭語Гетьман羅馬化Hetman直譯將領」)也譯黑特曼[4][5],是15至18世紀波蘭烏克蘭立陶宛大公國(1569至1795年稱為波蘭-立陶宛聯邦)軍隊指揮官的頭銜,地位僅次於君主。有些權勢較大的蓋特曼甚至兼任王冠大元帥波蘭語Marszałek wielki koronny波蘭首相英語Chancellor (Poland)等職務。

波西米亞的捷克人於15世紀胡斯戰爭後,曾使用此頭銜(捷克語hejtman)。自16世紀後,此頭銜亦在波蘭哥薩克中廣泛使用。今日在捷克共和國,是當選的地方行政長官的稱呼。在波蘭國際象棋界,「后」也被稱為蓋特曼。

波蘭王國在1505年初次把此稱號授予緊急時刻的最高指揮官,當1569年波蘭王國和立陶宛大公國形成共主聯邦之後(見盧布林聯合),波立聯邦內使用此稱號的頻率逐漸升高,終於在1581把蓋特曼當作固定職位。

各地情況

波蘭-立陶宛

根據1585年波立聯邦的國會決議,聯邦軍隊共有四位蓋特曼,一旦就任,除非完成冗長的程序並繳納巨額的財產給政府,不可輕易辭職,就算重病將死也不得自動卸任。

這四名蓋特曼是王國大蓋特曼、王國前線蓋特曼、立陶宛大蓋特曼、立陶宛前線蓋特曼。王國大蓋特曼比其他三人的位階高,通常是總指揮;前線蓋特曼是大蓋特曼的副手;如果有大蓋特曼和前線蓋特曼同時出現在戰場上,前者直接指揮大部分常備軍和徵調兵員,後者則協助掌控炮兵和傭兵。

大蓋特曼平常駐紮在首都或核心地區,前線蓋特曼則位處西南邊境,以便應對隨時發生的小衝突。這兩者都對應到蓋特曼此一職稱應用之前,聯邦的將領就在做的事務。

雖然這四個人擁有很多的任務,包括政治(對國會威脅利誘,謀求軍費)、財務(把相當不足的軍費做最大使用,甚至賠上自己的財產)、戰略(調兵遣將、親自出征),他們並沒有從這個職位取得薪水、全國的實際軍權、國會席次等等福利和權力,也就是說,這是一個吃力不討好的工作。但是,當戰事發生時,蓋特曼有很大的權力從貴族中徵調資源,甚至可以打擊國內的敵對派貴族,因此,仍有許多權貴與大貴族爭取蓋特曼的職位。

值得一提的是,聯邦海軍和陸軍是分開的,不受四人的管轄。(聯邦海軍一直都很弱,影響力也遠不如陸軍)

1776年的軍事改革限制了蓋特曼的權力。1795年第三次瓜分波蘭之後,蓋特曼的職位從此撤銷。

烏克蘭

從1648年哥薩克人發動赫梅爾尼茨基起義(1648-1657年)後,在1649年成功建立了哥薩克酋長國,烏克蘭的國家元首稱為「蓋特曼」。雖然蓋特曼是由選舉產生,但其任期為終身制且擁有廣泛而深厚的權力,掌握國家最高行政權,並為最高軍事指揮官和首席立法者。

1667年俄波戰爭結束後,自1653年向俄羅斯請求保護的酋長國,從此侷限在第聶伯河東邊的左岸烏克蘭地區,開始了烏克蘭和俄羅斯的結盟關係。1764年俄國女沙皇嘉芙蓮大帝解散衰落的哥薩克組織——哥薩克酋長國,烏克蘭蓋特曼一職也隨之終結。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