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檔案 (5,616 × 3,744 像素,檔案大小:4.37 MB,MIME 類型:image/jpeg)
摘要
授權條款
|
已授權您依據自由軟體基金會發行的無固定段落、封面文字和封底文字GNU自由文件授權條款1.2版或任意後續版本,對本檔進行複製、傳播和/或修改。該協議的副本列在GNU自由文件授權條款中。http://www.gnu.org/copyleft/fdl.htmlGFDLGNU Free Documentation Licensetruetrue
|
- 您可以自由:
- 分享 – 複製、發佈和傳播本作品
- 重新修改 – 創作演繹作品
- 惟需遵照下列條件:
- 姓名標示 – 您必須指名出正確的製作者,和提供授權條款的連結,以及表示是否有對內容上做出變更。您可以用任何合理的方式來行動,但不得以任何方式表明授權條款是對您許可或是由您所使用。
- 相同方式分享 – 如果您利用本素材進行再混合、轉換或創作,您必須基於如同原先的相同或兼容的條款,來分布您的貢獻成品。
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sa/4.0CC BY-SA 4.0 Creative Commons Attribution-Share Alike 4.0 truetrue
|
根据香港《版权条例》第71条的规定,如果艺术作品被永久性地放置于公共场所或对公众开放的场所,那么进行艺术展示、拍摄或广播建筑物,雕塑,建筑物模型和艺术工艺品之图像不构成侵犯版权。由于香港在1997年之前一直是英国领土,因此香港法律以英国法律为蓝本。在没有任何具体判例法的情况下,完全可以合理地假设这些规则是相似的。
与英国法律类似,“工艺作品”与“平面美術作品”是分开定义地,后者含所有绘画、绘画、图表、地图、图表或规划及雕刻、蚀刻、石版画、木刻或类似作品。是故,第71条中所给出的全景自由权,不适用于公共场所的海报或地图。
欲知详情,请见 “全景自由”信息页。
English | português | 中文 | +/−
|
原始上傳日誌
Transferred from en.wikipedia to Commons using For the Common Good.
The original description page was
here. All following user names refer to en.wikipedia.
日期/時間 |
尺寸 |
使用者 |
備註
|
09:42, 27 August 2017 |
5,616 × 3,744 (4,586,981 bytes) |
w:en:Geographer (留言 | 貢獻) |
Uploading a self-made file using [[Wikipedia:File_Upload_Wizard|File Upload Wizard]]
|
1832
1335
281
365
5616
3744
檔案歷史
點選日期/時間以檢視該時間的檔案版本。
| 日期/時間 | 縮圖 | 尺寸 | 使用者 | 備註 |
目前 | 2017年8月27日 (日) 20:46 | | 5,616 × 3,744(4.37 MB) | XXN | Transferred from en.wikipedia: see original upload log above |
檔案用途
全域檔案使用狀況
此檔案中包含其他資訊,這些資訊可能是由數位相機或掃描器在建立或數位化過程中所新增的。若檔案自原始狀態已被修改,一些詳細資料可能無法完整反映出已修改的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