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代耀州窑青釉刻花提梁倒流壶
五代耀州窑青釉刻花提梁 倒流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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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出境展览文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文物局公布 | |
时代 | 五代 |
出土 | 陕西彬县(1968年) |
现藏 | 陕西历史博物馆 |
入录 | 2013年 |
五代耀州窑青釉刻花提梁倒流壶,耀州窑五代时期的瓷器,1968年出土于陕西彬县,国家一级文物,国家文物局于2013年8月19日将其列入了《第三批禁止出境展览文物目录》,现藏于陕西历史博物馆。[1][2][3]
形制外观
该壶通高18.3厘米,腹径14.3厘米,腹深12厘米,足径8.7厘米。器身近于球形,壶盖与器身连为一体,提梁为凤凰,流为堆贴子母狮形象,通体施有青釉,腹部满刻四朵盛开的缠枝牡丹花。[2][3]
参考
- ^ 马自树主编:《中国文物定级图典——一级品·上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9年12月。
- ^ 2.0 2.1 倒流壶被禁止出境展览. 铜川市人民政府网. 2013-08-22 [2015-04-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4-19).
- ^ 3.0 3.1 李来玉. 五代耀州窑青釉刻花提梁倒流壶——禁止出国(境)展览文物. 中国社会科学网. 2014-11-06 [2015-04-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