佟根柱
佟根柱(1952年9月—),北京顺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官员。
生平
1970年12月参加工作,197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昌平区区长,中共昌平区委书记。2008年,任北京市政协常委,北京市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2015年1月,因涉嫌违纪违法被撤销北京市政协常委和委员资格[1]。同年2月,北京市检察机关决定以涉嫌受贿罪对佟根柱决定逮捕[2]。2015年12月30日,北京二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佟根柱有期徒刑11年[3],并处罚金11万元[4]。
参考
- ^ 北京任免105名局级干部. [2017-10-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2).
- ^ 刘霞. 北京昌平区原书记佟根柱情妇庞建贞涉受贿受审 退赃千万 -今日快讯-齐鲁晚报网. www.qlwb.com.cn. [2017-10-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2).
- ^ 北京昌平区原书记佟根柱获刑11年 受贿1500万-新华网. news.xinhuanet.com. [2017-10-15].
- ^ 北京昌平原书记佟根柱情妇因受贿获刑5年(图)_新闻_腾讯网. news.qq.com. [2017-10-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3) (中文(中国大陆)).
政党职务 | ||
---|---|---|
前任: 赵凤桐 |
中国共产党北京市昌平区委员会书记 2006年4月—2007年12月 |
繼任: 关成华 |
政府职务 | ||
前任: 赵凤桐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区长 2001年12月—2006年4月 |
繼任: 关成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