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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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教所(俄語:Исправительная колония直译:流放地),是俄羅斯及其他後蘇聯國家一種用於監禁成年囚犯懲教機構。勞教所的前身是蘇聯古拉格和俄羅斯勞改營。該機構在蘇聯時期很普遍,現在仍在一些後蘇聯國家中存在。

歷史

1929年7月11日,蘇聯人民委員會通過《關於利用罪犯的勞動》決議,創立兩種不同的監獄系統:一種是由國家政治保衛總局管轄,另一種是由各共和國內務人民委員部管轄。第一種系統的主體是關押判刑超過三年的罪犯的勞改營,而第二種系統的主體是關押判刑不超過三年的罪犯的監獄,這些監獄應該建立農業和工業流放地。1934年,這些勞改流放地被劃歸到古拉格管轄。

哈薩克阿拉木圖州伊犁地區勞教所行政大樓上的標誌,2011年12月拍攝。

根據蘇聯共產黨中央委員會蘇聯部長會議的第1443-719c號決議,1956年10月25日,所有蘇聯內務部的勞改營都改交由各加盟共和國內務部管理,並且之後改成勞改流放地[1][2]。1958年,蘇聯和各加盟共和國的刑法規定不同等級的勞改流放地,以及流放地定居點[3]

1991年蘇聯解體之後,俄羅斯承繼蘇聯的懲教體制。1997年1月1日,俄羅斯將勞改營更名為勞教所[4]

等級

在俄羅斯,勞教所根據罪犯的關押條件,被分為「普通」、「重度」、「特別」和「流放地定居點」。罪犯應該在哪種勞教所服刑,由法庭決定。

  1. 流放地定居點:該等級勞教所關押三種不同類別的罪犯:第一次因為不小心犯罪而被關押的人、第一次因為故意犯下輕微或一般罪行而被關押的人,以及表現良好的罪犯,他們自願從普通或重度的勞教所轉調。這三種罪犯被分配到不同的流放地定居點中。
  2. 普通:該等級勞教所關押兩種不同類別的罪犯:第一次因為犯下重罪而被關押的人,以及因為不小心或故意犯下輕微或一般嚴重的罪行而被關押的人,包括法庭覺得不適合讓他們去流放地定居點的人。
  3. 重度:該等級勞教所關押三種不同類別的男犯:第一次因為犯下非常重大的罪行而被關押的人;累犯或具危險性累犯,其之前已經被關押過。以往該等級的勞教所裡,也有因為特別危險的女性累犯被關押在此。
  4. 特別:該等級勞教所關押三種不同類別的男犯:特別具危險性的累犯;被判處終身監禁的人;以及被判處死刑,但是被赦免後改判為有期或無期徒刑的人[5][6]

待遇

重度勞教所的囚犯
俄羅斯伊凡諾沃州科赫馬聯邦監獄局第五重度監獄概覽圖

女囚與男囚被關押在不同的懲教設施。

在普通、重度和特別等級的勞教所裡,有三種不同的關押待遇:「一般」、「輕鬆」和「嚴格」。囚犯在判決確定後進入普通勞教所,他們會被安置在一般關押待遇下。而以輕鬆關押待遇下的囚犯被認定故意違反關押規則的話,可以轉為一般關押待遇下服刑。另外如有囚犯曾在嚴格關押待遇下服刑,但是他們在一段時間內沒有受到懲罰,並且對工作態度認真,他們可以被轉移到一般關押待遇下。

如果囚犯表現差,並且被認定為故意違反關押規則,那麼他就會被轉移到嚴格的關押待遇下服刑。在特別勞教所中,此類囚犯都屬於關押期間故意犯罪,或者因為犯下重大或極嚴重的罪行而被關押,他們一在此就會被安置在嚴格的關押待遇下服刑。

勞教所內的檢查站

囚犯在一般和輕鬆關押待遇下,可住在宿舍之中。而在嚴格關押待遇下服刑的囚犯則住在上鎖的牢房中,如果他們不在戶外工作的話,他們有權每天走動一個半小時。

囚犯在服刑期間賺取的錢可以購買食品和基本必需品,但退休金和社會補助金除外。而囚犯與親人見面的次數、收到的包裹和信件的數量、打電話的權利,這些也跟勞教所的等級和關押待遇有關[6]

設施

哈巴羅夫斯克邊疆區棗澤爾諾耶村的女子勞教所(第十二監獄)

勞教所分為工業區和居住區(在俄羅斯刑事俚語中,勞教所又被稱為「區域」)。居住區又分成一些「小區域」,那裡有囚犯的公寓。另外,在居住區的範圍內,通常有餐廳、俱樂部、圖書館、學校、診所(醫療部門)、有時有小型的醫院(10至30人),浴室、指揮部,那裡有行政人員的辦公室。其常設教堂或禱告的地方。在勞教所中,通常有短期(2至4小時)和長期(1至3天)的探視的房間。

在重度和特別勞教所裡,囚犯住在上鎖的牢房中(20至50人),在普通勞教所裡,囚犯住在宿舍中(囚犯稱它們做「兵營」)。宿舍的臥室可以住20至150人,床位分成兩層或三層。法律規定的床位面積標準是每人2平方米。

被判處終身監禁的人住在兩人牢房中。如果該囚犯意願且有空牢房的話,被判處終身監禁的人可單獨監禁中。

除了臥室之外,在宿舍裡,每150至200人(「隊伍」)有:一間放置個人物品的房間、一間更衣室、一間飯廳、「紅色角落」(以前叫做「列寧房間」),那裡通常舉辦文化和群眾活動,並且有桌子、書架、收音機、電視。在所有等級的勞教所中,除了特別等級,宿舍前有一個用圍牆圍起來用於走動的小廣場(「小區域」),其可以容納200至600人。在白天,囚犯不工作和不參加活動的時候,有權從宿舍出去到「小區域」。在勞教所其他範圍內,囚犯只能在管理人員的允許下,以隊形走動。

勞教所中還有一些用於懲罰的房間:懲罰性隔離室,被懲罰的囚犯可被關到那裡15天,以及牢房類型的房間,被懲罰的囚犯可被關到那裡六個月。

在一間勞教所中,被關押的囚犯數量從500到3000人不等(通常是平均在1500至2000人之間)[4]

另見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