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 (县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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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南充市,中国旧地名,曾是四川省县级市

1950年3月,川北行政区南充县析置县级南充市,由川北行政区直辖,并作为川北行政区行署驻地[1]。1952年,川北行政区撤销,县级南充市划入四川省南充专区,同时作为专署驻地。1968年,南充专区改为南充地区。1993年7月2日,国务院以国函〔1993〕96号文批准撤销南充地区,设立地级南充市,同时撤销县级南充市、南充县,设立南充市顺庆区高坪区嘉陵区管辖原县级南充市、南充县的行政区域[2]

参考文献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1950年). 中国政府网. 2007-03-23 [2021-08-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24).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1993年第13号 (PDF). 中国政府网. 1993-08-09 [2021-08-08].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5-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