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良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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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良勝

大明太常寺少卿
籍貫 江西建昌府南城縣
字號 字于中,號東洲
出生 成化十六年(1480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逝世 嘉靖十七年(1538年)
配偶 娶趙氏
出身
  • 正德二年丁卯科江西鄉試第一名舉人
  • 正德三年戊辰科同進士出身

夏良勝(1480年—1538年),字于中,號東洲,江西建昌府南城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官至太常寺少卿。

生平

夏良勝年少即得督學副使蔡清賞識,稱“子異日必為良臣,當無有勝子者”。正德二年(1507年)舉江西鄉試第一名。正德三年(1508年)聯捷戊辰科会试六十一名,三甲四十四名進士,授刑部主事,再調吏部,進考功員外郎。正德十四年(1519年)三月,明武宗南巡之爭中,夏良勝與禮部主事萬潮、太常寺博士陳九川等聯名上疏:

武宗读毕大怒,夏良勝被罰跪于宮門五日,施杖五十,被除名[2]

夏良勝家鄉後,以教書為業。明世宗即位后,恢復官職。尚書喬宇認為其有賢才,奏請其為文選郎中,公正廉潔的官員均多所提拔。大禮議中,屢次偕同眾官極力抗爭。席書張璁桂萼方獻夫等人因皇帝直接下旨越級晋升,其又堅持不許可。隨後被轉任南京太常寺少卿,沒有赴任。隨後給事中陳洸上疏,附和張璁議論,斥責夏良勝與尚書喬宇結尾朋黨,任意排擠他人,被貶為茶陵州知州。《明倫大典》編成后,被黜為民。后因誣陷再次入獄,判杖刑,戍邊遼東三萬衛。五年后死於衛所。明穆宗即位后,追贈太常寺卿[3]

著作

有《中庸衍義》17卷,《東戍錄》1卷,《東洲稿》12卷,《東洲初稿》14卷,《東洲詩》8卷。

家族

曾祖夏立诚。祖父夏用理。父夏泉,府通判進階奉訓大夫。母王氏;继母王氏。具庆下,兄勝才、弟勝俊、勝偉[4]

参考文献

  1. ^ ·张廷玉等,《明史》(卷189):方今東南之禍,不獨江、淮;西北之憂,近在輦轂。廟祀之鬯位,不可以久虛;聖母之孝養,不可以恒曠。宮壺之孕祥,尚可以早圖;機務之繁重,未可以盡委。『鎮國』之號,傳聞海內,恐生覬覦之階;邊將之屬,納於禁近,詎忘肘腋之患。巡遊不已,臣等將不知死所矣。
  2. ^ ·张廷玉等,《明史》(卷189):諸疏既入,帝與諸倖臣皆大怒,遂下良勝、潮、九川、鞏、震、鏊詔獄,芬及衍瑞等百有七人罰跪午門外五日。而大理寺正周敍等十人,行人司副余廷瓚等二十人,工部主事林大輅、何遵、蔣山卿連名疏相繼上。帝益怒,並下詔獄。俄令敍、廷瓚、大輅等,與良勝等六人,俱跪闕下五日,加梏拲焉。至晚,仍繫獄。諸臣晨入暮出,纍纍若重囚,道途觀者無不泣下。而廷臣自大學士楊廷和、戶部尚書石玠疏救外,莫有言者。士民咸憤,爭擲瓦礫詬詈之。諸大臣皆恐,入朝不待辨色,請下詔禁言事者,通政司遂格不受疏。
  3. ^ ·张廷玉等,《明史》(卷189):良勝既歸,講授生徒。世宗立,召復故官。尚書喬宇賢之,奏為文選郎中,公廉多所振拔。「大禮」議起,數偕僚長力爭。及席書、張璁、桂萼、方獻夫用中旨超擢,又執不可。由是為議禮者所切齒。以久次遷南京太常少卿,未赴,外轉。給事中陳洸上書,傅會張璁等議,斥良勝與尚書宇等羣結朋黨,任情擠排,遂謫良勝茶陵知州。及明倫大典成,詔責前郎中良勝脅持庶官,釀禍特深,黜為民。初,良勝輯其部中章奏,名曰銓司存稾,凡議禮諸疏具在。為讐家所發,再下獄。論杖當贖,特旨謫戍遼東三萬衞。踰五年,卒於戍所。穆宗立,贈太常卿。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三年戊辰科進士登科録》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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