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德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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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德县,可以指:

  • 宣德县 (隋朝县份),隋大业五年置,隋末废。治位于今青海省共和县西北。
  • 宣德县 (辽朝县份),辽开泰八年置,金大定八年(1168年)改名宣宁县。治位于今内蒙凉城县东北。
  • 宣德县 (金朝),金大定二十九年改文德县置,明洪武四年(1371年)省。治位于今河北省宣化县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