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淑言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制憲國民大會代表崔淑言

崔淑言(约1902年—1973年6月28日),女,辽宁沈阳人。中華民國監察委員

生平

约生于清光绪二十八年,就读于哈尔滨俄文商业学校[1]。1930年,作为赴苏的代表团随员参与中东路事件谈判[2]。后赴法国深造,获巴黎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41年2月,任重庆私立相伯中学校长。1946年11月为制憲國民大會辽宁区域代表。1947年2月25日任监察院監察委員。去台湾后,仍为监察院监察委员。1973年6月28日逝世[3]

参考文献

  1. ^ 國史館現藏民國人物傳記史料彙編·第13卷. 國史館. 1988. 
  2. ^ 李志敏 (编). 话说民国·第4卷. 团结出版社. 2007: 1305. ISBN 9787802142886. 
  3. ^ 中国国民党百年人物全书·第2卷. 团结出版社. 2005: 2152. ISBN 97878021403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