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宪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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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宪军(1956年3月),辽宁昌图人。男,汉族。1973年3月参加工作,198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佳木斯师范专科学校(现并入佳木斯大学)毕业,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

历任佳木斯市北方机械厂团委书记,党委宣传部长、副书记;共青团佳木斯市委书记;中共佳木斯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桦南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佳木斯市副市长;黑河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委副书记、市长等职。2011年1月调任中共七台河市委书记[1]。2016年1月,当选黑龙江省政协副主席[2]

2008年,担任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3]

参考文献

  1. ^ 张宪军任中共七台河市委书记. 新华网. [2012-11-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3-31). 
  2. ^ 于莎燕、张宪军当选为黑龙江省政协副主席. 澎湃新闻. [2016-01-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11). 
  3.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张宪军. 全国人大网. [2013-04-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3-13). 

外部链接

中国共产党党徽 中国共产党职务
前任:
杜吉明
中国共产党七台河市委员会书记
2011年1月-2016年2月
繼任:
马志勇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职务
前任:
张晶川
黑河市人民政府市长
2008年1月-2011年2月
繼任:
张恩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