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华 (山阴人)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童华(1675年—1739年),字心朴浙江山阴人。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童华于雍正初年任平山县知县。后升真定府知府,代理按察使。又调苏州府知府。时值朝廷下令追缴税银,江苏巡抚四处抓人,百姓苦不堪言。在童华的请求下,巡抚最终释放了被关押的千余人。童华秉性耿直,某次浙江总督李卫前来苏州抓人,童华因没有公文而拒绝配合,因此遭李卫怨恨。李卫颇受雍正帝重用,雍正帝听闻此事后便召见童华,指责他沽名钓誉。童华以“臣竭力为国,近沽名;实心为民,近干誉”作为回答消解了雍正帝的怨气,被调往陕西任知府。署理肃州期间他因忤逆巡抚而被弹劾罢官。乾隆元年,重新被起用为福州府知府。不久调任漳州府知府。[1]后又被弹劾而罢官回家。数年后去世。[2][3]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清史稿·卷477》,出自趙爾巽清史稿

参考文献

  1. ^ 编纂委员会. 《福建省情资料库》. 福建: 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01年. 
  2. ^ 《清史稿》卷477
  3. ^ 童華. 明清檔案人名權威資料庫. [失效連結]
官衔
前任:
高元崑
漳州府知府
乾隆二年
(1737年)
繼任:
梁须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