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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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臻
性别
出生1891
 清朝直隷省冀州棗強县新屯鄉人
逝世1960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
国籍中国
别名荣翕生
教育程度保定陆军军官学校第一期炮科(砲兵二隊)
陆军大学第五期
职业政治人物
活跃时期20世纪
经历
  • 李景林手下
    东北第三、四方面军第十七军军长
    东三省保安司令部军事厅厅长
    东北边防司令长官部参谋长
    军事委员会北平分会常委
    陆军中将
    汪精卫政权军事委员会委员
    华北政务委员会剿共委员会委员长
    华北政务委员会特别法庭华北分庭庭长
    河北省长
    华北政务委员会保定绥靖主任

荣臻(1891年—1960年),字翕生直隷省冀州棗強县人。中华民国军事人物。

生平

1912年(民国元年),荣臻入保定陸軍軍官学校第1期砲兵科。1914年(民国3年)11月毕業後,他加入奉系李景林部。1926年(民国15年),他升任東北陸軍第1師第43旅旅長,成为張学良的手下。翌年,他升任第4方面軍第17軍軍長,获将军府授“仁威将軍”。1928年(民国17年),他任東北边防軍司令部軍事厅厅長。[1]

东北易幟後的1929年(民国18年)3月,他任国軍編遣委員会第5編遣区办事处副主任委員。1931年(民国20年),他任東北边防軍司令長官公署参謀長,曾辅佐张学良应对九一八事变。翌年8月,他任国民政府軍事委員会北平分会常務委員。1935年(民国24年),他获授陸軍中将。[1]

1943年(民国32年)6月,他出任汪精卫政权的軍事委員会委員,并兼任華北政務委員会華北剿共委員会事務主任。同年秋,他升任華北剿共委員会委員長。同年11月,蒋介石重慶国民政府剥夺了其陸軍中将之位。翌年6月,他被任命为華北政務委員会特别法庭華北分庭庭長。1945年(民国34年)2月,他任河北省省長。4月,他兼任華北政務委員会保定綏靖主任。[1]

日本投降後,荣臻被蒋介石的国民政府逮捕,并被軍事法庭判处死刑[2],但并未执行。新中国成立后,被共产党和人民政府作为统战人士对待。1960年,荣臻病故于北京,终年71岁。

注释

  1. ^ 1.0 1.1 1.2 徐主編(2007)2329頁。
  2. ^ 余等(2006)1422-1423頁。

参考文献

  南京国民政府(汪精卫政权
前任:
杜錫鈞
河北省長
1945年2月-8月
繼任:
(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