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哲 (明初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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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哲(1336年—1396年),字思贤武昌人。明朝初期政治人物。

早年追隨陈友谅,后歸附朱元璋,任浙江參政。洪武二年,任中書省参知政事[1],同年五月,因建立福建行省,其擔任福建參政[2]。洪武三年,升任御史台侍御史[3]。同年因事連坐而被免,隨後去世。明太祖朱元璋赐棺归葬乡里[4]

参考文献

  1. ^ 明太祖實錄》(卷38):徵浙江行省参政蔡哲为中书省参政
  2. ^ 《明太祖實錄》(卷42):癸丑置福建行省以福汀漳泉建宁卲武兴化延平八府隶之命中书省参政蔡哲为参政 上谕之曰君子立身行已莫先于辨义利夫义者保身之本利者败名之源常人则惟利是趋而不知有义君子则惟义是守而竟亡乎利此所以异于常人者也福建地濒大海民物富庶番舶往来私交者众往时官吏多为利訹陷于罪戾今命卿往必坚所守毋蹈其过哲对曰臣以菲薄叨承恩命敢不尽公以报 上曰公即无私义之谓也私即亡公利之谓也要公之一字亦未易言此心如止水明镜无分毫私意累之然后揆事度物廓然无滞若使胸中微有芥蒂即不得为公矣卿宜勉之
  3. ^ 《明太祖實錄》(卷54):以福建行省参政蔡哲为御史台侍御史
  4. ^ 《明太祖實錄》(卷57):侍御史蔡哲坐事免寻卒哲字思贤武昌人始仕陈友谅为御史岁壬寅来归授江南行省理问升右司郎中癸卯命往赣州招谕熊天瑞天瑞遂遣子入朝 上嘉之擢中书省参议升参政时四川明玉珍据蜀号大夏玉珍死子昇立遣使来贡丙午命哲报聘因挟画史同往图其山川险易以献吴元年改授江西按察佥事升浙江行省参政复入为中书参政未几出为福建参政召为侍御史至是以所举御史犯法为廷臣所劾坐免官以卒 上惜之命赐棺归葬乡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