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耳他参议院
马耳他参议院 (馬爾他語:Senat),是一个曾经存在过的机构,他是1921年至1933年马耳他议院中的上院[1]。
历史
《埃默里-米尔纳宪法》在1921年颁布,并创建一套两院系统,即拥有32席位的众议院和17席位的参议院。众议员每三年选举一次,参议院每六年选举一次。[1]
参议院包括7名选举成员及10名委派成员。选举成员通过两个选区的两轮选举制选举产生[2]。指派成员则分由以下五个机构各派2名:圣职、贵族、学院、商务及贸易委员会[1]。在该议院存续时期,参议院选举共有三次举行,分别于1921年、1927年和1932年[1]。
1933年,该宪法停止[1]。随后的宪法则创制单一制立法机关,参议院制度遂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