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甲级战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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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和平的罪即,公佈宣戰的又不公佈的侵略戰爭,或國際法,條約,協定再違反誓約的戰爭的計劃,準備,開始,或完成,若為了達成右諸行為的哪個的共同的計劃又對共謀參加。」---究竟說什麼?這是中文嗎?有人看得懂嗎,不如把原文刊出,由其他人翻譯好了!Powermac 06:24 2005年10月18日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