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胤
陈光胤(17世纪—17世纪),字文锡,广东广州府东莞县人[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陈光胤是崇祯六年(1633年)癸酉科广东乡试举人,十三年(1640年)庚辰科赐特用出身[2],十五年(1642年)授寿宁县知县,为政仁恕而清介,修筑城墙抵御流寇[3]。
南明时陈光胤入朝担任兵部主事,升福建道监察御史,永历四年(1650年)曾和吴贞毓、郭之奇、万翱、程源、李用楫、张孝起、李日炜、朱士鲲、朱统钥、王命来、彭佺联合上疏弹劾袁彭年、丁时魁、蒙正发、刘湘客等人把持朝政、朋党行私十大罪[1][4],后事不详。
引用
-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五十九·列传第三十五》:(永历四年)贞毓、之奇、翱、源辈咸修旧怨,乃与孝起、用楫、李日炜、朱士鲲、王命来、宗室统钥、陈光胤、彭佺合疏论彭年、湘客、时魁、堡、正发把持朝政、罔上行私、朋党误国十大罪。……光胤,字文锡,东莞人。崇祯十三年特用。授寿宁知县,为政仁恕,课士修城,民讴思之。迁兵部主事,转福建道御史。
- ^ 民国《东莞县志·卷四十五·选举表二》:进士…… 崇祯……陈光胤 十三年特赐,兵部主事……举人…… 崇祯……陈光胤 字文锡,癸酉科易,见特赐进士
- ^ 康熙《寿宁县志·卷四·官守志》:陈光胤,广东东莞人,御赐进士,崇祯十六【十五】年知县事,清慎耿介、仁恕宽平、课士而泽,在宫墙修城,而功存捍卫厥德懋焉。
- ^ 《续明纪事本末·卷十四·永历党祸》:(永历四年二月)吴贞毓、郭之琦、万翱、程源、李用楫、张孝起、李日炜、朱士鲲、朱统钥、王命来、陈光允、彭佺合疏劾袁彭年、丁时魁、蒙正发、刘湘客等把持朝政、朋党行私十大罪……
参考文献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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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邓之凤 |
明朝寿宁县知县 1642年-崇祯年间 |
继任: 游士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