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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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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6年旧金山大地震

地震险是一种财产保险形式,是指保户可以在地震还没发生前,向保险公司投保此一险种,以避免或减低因地震而导致的损失。

日本

在日本,自1966年起,制定“与地震保险相关的法律”之后,开始有日本国政府与民间的保险公司开始共同经营地震保险,除了受理地震相关灾害之外,火山喷火、海啸等灾害所造成的损失,也包含在地震保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