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长春 (天启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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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长春(?—17世纪),叔茂,号东起,江西吉安府安福县[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李长春是万历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江西乡试三十三名举人,天启二年(1622年)壬戌科会试二百六十六名,三甲三十二名进士,本年获授广州府推官,四年本省同考,崇祯元年考选,升浙江道御史,上疏罢去缉较、录用遗贤、减免漕舟、禁止私谒。崇祯二年(1629年),崇祯帝在文华殿单独召见周延儒,他和毛羽健田时震为此事共同上疏:“汉朝大臣曾说过,公事应当著大臣公开地说;私事则不能接受。这次皇上不在朝堂、不在上朝时召见;而在私下、在退朝后召见延儒,夜深时还开启内阁大门。贤者必定形迹自远,不冒昧获得功名。如果不是,为何任用这样的人。”上疏后,崇祯帝严厉责备他们[1]。之后李长春又弹劾周延儒图谋私利、收受贿赂,崇祯帝生气得将他递捕入狱行刑,六科力救也没有作用。大学士成基命长跪会极门,自辰时到酉时都不起来,才让他免死,派往驻守边疆。不久因为天旱,和钱龙锡易应昌张凤翔杜齐芳一起释放,有“五君子”之称。弘光帝继位,起用他为湖广道御史,转太仆卿南京失守,他参与义师;得隆武帝擢任右佥都御史兼太仆卿。福京沦陷,李长春隐居不出仕,到八十三岁时去世[2]

参考文献

  1.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五·列传第二十一》:李长春,字叔茂,安福人。天启二年进士。授广州推官,迁浙江道御史。首疏罢缉较、录遗贤、减漕舟、禁私谒。崇祯二年,上召周延儒独对文华殿,与毛羽健、田时震合疏言:“汉臣有言,所言公公言之,所言私王者无私。今召见不以师济,而以独侍;清问不以朝参,而以燕闲,更漏已沈,阁门犹启。延儒贤者,必将形迹自远,不冒昧以就功名。如其不然,何取于斯人而用之。”疏入切责。
  2. ^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五·列传第二十一》:长春继劾延儒营私入贿。上怒逮下狱拟辟。已之东市,科道力救,不听。大学士成靖之长跪会极门,自辰至酉不起,得免死,戍边卫。已以天旱,与钱龙锡、易应昌、张凤翔、杜齐芳俱释,一时有五君子之称。安宗立,起湖广道,转太仆卿。南京亡,与义师。绍宗擢右佥都御史,兼太仆卿。福京亡,归隐。卒年八十三。
官衔
前任:
董志稷
明朝广州府推官
1622年-1628年
继任:
颜俊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