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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大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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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大球(541年—551年10月2日),字仁玉[1]梁简文帝萧纲第十七子,母为褚修华。

太清二年(548年),侯景围攻建康梁武帝归心佛教,每发誓愿,常说:“若有众生应受诸苦,悉衍身代当。”萧大球听说后对其母说:“官家尚尔,儿安敢辞?”于是也开始礼佛,说道:“凡有众生应获苦报,悉大球代受。”太清三年(549年),京城陷落,梁武帝被困饿死,侯景立太子萧纲为帝。大宝元年十月乙未(550年11月13日),封建平郡王[2],食邑二千户。大宝二年,出任轻车将军、兼石头戍军事。

大宝二年八月戊午(551年10月2日),侯景废萧纲为晋安王,杀害萧大球,时年十一岁。皇太子萧大器、寻阳王萧大心、西阳王萧大钧、武宁王萧大威、义安王萧大昕也同时被杀。

参考文献

  • 梁书卷四·本纪第四》
  • 梁书卷四十四·列传第三十八》
  • 南史卷五十四·列传第四十四》

注释

  1. ^ 《梁书》作“仁珽”,《南史》作“仁玉”,未知孰是。
  2. ^ 《梁书·本纪第四》、《南史·本纪第八》作“建安”,《梁书·列传第三十八》、《南史·列传第四十四》作“建平”。《梁书·列传第十六》 :“十七年,高祖以建安土瘠,改封南平郡王,邑户如故。”因建安土瘠,萧伟改封南平,因此后来萧大球所封之地应当非建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