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讨论:Photoyi/2016

页面内容不支持其他语言。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感谢及询问

尊敬的Photoyi您好!感谢您对我编写的条目高旭东的鼓励和支持!(我已经在讨论页上留过言)目前我的条目有两个投票保留,是不是已经符合维基的要求了?可以结束讨论正式保留下来了?12月26号范管理员作出的存废讨论,已经超过一周时间了,还放在那里,不知还差哪里?希望得到您的帮助,向您表示最诚挚的感谢和敬意! Pipaguzheng留言2016年1月3日 (日) 18:03 (UTC)

@Pipaguzheng:请阁下别著急!因为版务繁多,所以维基管理员们无法即时处理。另外,依据个人过往经验,结束存废讨论的人员没看过是提报者。--Pipaguzheng留言2016年1月3日 (日) 18:24 (UTC)

感谢

谢谢尊敬的Photoyi !Pipaguzheng留言 2016年1月3日 (日) 19:06 (UTC))

求助

尊敬的photoyi,刚看到12月26日存废讨论页,管理员百无一用是书生来过将所有剩下没处理的条目都处理完毕,却单单剩下我的高旭东条目没有处理,请您能帮助我提醒负责结束存废讨论的人员将我的条目完成保留好吗?真诚的感谢您! --Pipaguzheng留言2016年1月4日 (一) 05:23 (UTC)

给您一个星章!

分类星章
我在巡查新页面时发现您创建了许多各年国际关系与各年政治之分类,感谢阁下的努力! - 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自然条目提升庆祝WP15,欢迎加入维基百科专题2016年1月18日 (一) 04:47 (UTC)

康熙来了节目列表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康熙来了节目列表”已被提出存废讨论正在讨论该页面的存废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自行移除页面存废模板,讨论是因为有编者认为页面不适合维基百科。请参与页面存废讨论,您亦可以与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在讨论期间欢迎继续完善原先的页面,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删除指导存废复核请求IRC聊天频道--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1月20日 (三) 02:38 (UTC)

罗志祥国族事件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罗志祥国族事件”已被提出存废讨论正在讨论该页面的存废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自行移除页面存废模板,讨论是因为有编者认为页面不适合维基百科。请参与页面存废讨论,您亦可以与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在讨论期间欢迎继续完善原先的页面,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删除指导存废复核请求IRC聊天频道--秋意假发浓(我已关闭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6年1月20日 (三) 08:41 (UTC)

麻烦您补充资料,谢谢。123.136.112.163留言2016年2月7日 (日) 09:04 (UTC)

@123.136.112.163:以协助处理当前破坏。--Photoyi留言2016年2月7日 (日) 09:45 (UTC)

金马国际影展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金马国际影展”已被提出存废讨论正在讨论该页面的存废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自行移除页面存废模板,讨论是因为有编者认为页面不适合维基百科。请参与页面存废讨论,您亦可以与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在讨论期间欢迎继续完善原先的页面,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删除指导存废复核请求IRC聊天频道--凡夫2015留言2016年2月20日 (六) 09:36 (UTC)

@Jesus estw:欢迎一同参与2016年金马奇幻影展金马国际影展,将会更加了解统筹部门及相关组织。--Photoyi留言2016年2月20日 (六) 12:20 (UTC)
(!)意见,您要不要约“维基电台中文台”采访“金马”相关单位,再决定如何改写,好吗? --凡夫2015留言2016年2月20日 (六) 12:23 (UTC)
@Jesus estw:何必采访呢?官方网站就已经讲述组织发展。如要硬要合并条目,也应该是依历史至金马奖条目内。欢迎来参与影展!--Photoyi留言2016年2月20日 (六) 12:31 (UTC)

Template:江蕙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Template:江蕙”已被提出存废讨论正在讨论该页面的存废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自行移除页面存废模板,讨论是因为有编者认为页面不适合维基百科。请参与页面存废讨论,您亦可以与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在讨论期间欢迎继续完善原先的页面,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删除指导存废复核请求IRC聊天频道--凡夫2015留言2016年3月4日 (五) 09:28 (UTC)

您创建的条目远走高飞 (江蕙专辑)可能侵犯版权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远走高飞 (江蕙专辑)”被认为与他人的文字雷同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版权常见问题解答何为侵犯著作权,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修改疑似侵权页面,或再重复创建相同内容的页面,版权验证皆因维基百科十分重视版权。请前往问题页面了解情况。您亦可以与提出检查的维基人进行沟通。维基百科只能接受公有领域或兼容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3.0协议的内容,若要继续保留该内容在维基百科,您可:

  • 捐献版权 —— 适用于内容原创者或版权持有者;
  • 请求版权许可 —— 适用于复制他人文字,且希望继续使用者;
  • 重写 —— 用您自己撰写的文字重新建立该条目;
  • 申诉 —— 这也许只是个误会。

谢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IRC聊天频道 · 版权常见问题解答 · 何为侵犯著作权 --凡夫2015留言2016年3月5日 (六) 09:09 (UTC)

您创建的条目2013镜花水月演唱会live可能侵犯版权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2013镜花水月演唱会live”被认为与他人的文字雷同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版权常见问题解答何为侵犯著作权,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修改疑似侵权页面,或再重复创建相同内容的页面,版权验证皆因维基百科十分重视版权。请前往问题页面了解情况。您亦可以与提出检查的维基人进行沟通。维基百科只能接受公有领域或兼容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3.0协议的内容,若要继续保留该内容在维基百科,您可:

  • 捐献版权 —— 适用于内容原创者或版权持有者;
  • 请求版权许可 —— 适用于复制他人文字,且希望继续使用者;
  • 重写 —— 用您自己撰写的文字重新建立该条目;
  • 申诉 —— 这也许只是个误会。

谢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IRC聊天频道 · 版权常见问题解答 · 何为侵犯著作权 --凡夫2015留言2016年3月5日 (六) 09:11 (UTC)

2016-03

请勿将受版权保护的资料在未经版权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加入维基百科。基于合法性考量,维基百科不能接受违反版权、取自其他网站或出版物的文字或图片,此种增订将会被删除。您可将其他网站作为参考的“资料来源”,但不是“内容来源”。维基百科十分重视违反版权事件,持续违反者将被禁止编辑。 --凡夫2015留言2016年3月5日 (六) 09:14 (UTC)

您创建的条目台北金马影展执行委员会可能侵犯版权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台北金马影展执行委员会”被认为与他人的文字雷同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版权常见问题解答何为侵犯著作权,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修改疑似侵权页面,或再重复创建相同内容的页面,版权验证皆因维基百科十分重视版权。请前往问题页面了解情况。您亦可以与提出检查的维基人进行沟通。维基百科只能接受公有领域或兼容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3.0协议的内容,若要继续保留该内容在维基百科,您可:

  • 捐献版权 —— 适用于内容原创者或版权持有者;
  • 请求版权许可 —— 适用于复制他人文字,且希望继续使用者;
  • 重写 —— 用您自己撰写的文字重新建立该条目;
  • 申诉 —— 这也许只是个误会。

谢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IRC聊天频道 · 版权常见问题解答 · 何为侵犯著作权 --Innocentius留言2016年3月6日 (日) 20:51 (UTC)

2016年3月

请勿将受版权保护的资料在未经版权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加入维基百科。基于合法性考量,维基百科不能接受违反版权、取自其他网站或出版物的文字或图片,此种增订将会被删除。您可将其他网站作为参考的“资料来源”,但不是“内容来源”。维基百科十分重视违反版权事件,持续违反者将被禁止编辑。--Innocentius留言2016年3月6日 (日) 20:52 (UTC)

您创建的条目远走高飞 (诺拉·琼斯专辑)可能侵犯版权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远走高飞 (诺拉·琼斯专辑)”被认为与他人的文字雷同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版权常见问题解答何为侵犯著作权,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修改疑似侵权页面,或再重复创建相同内容的页面,版权验证皆因维基百科十分重视版权。请前往问题页面了解情况。您亦可以与提出检查的维基人进行沟通。维基百科只能接受公有领域或兼容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3.0协议的内容,若要继续保留该内容在维基百科,您可:

  • 捐献版权 —— 适用于内容原创者或版权持有者;
  • 请求版权许可 —— 适用于复制他人文字,且希望继续使用者;
  • 重写 —— 用您自己撰写的文字重新建立该条目;
  • 申诉 —— 这也许只是个误会。

谢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IRC聊天频道 · 版权常见问题解答 · 何为侵犯著作权 --凡夫2015留言2016年3月7日 (一) 05:04 (UTC)

有关侵权问题

您好:我刚才看了草稿:远走高飞 (江蕙专辑),感觉您有心改善侵权,但仍未充分达到“用自己的话改写”,照抄比例实在太高,恐怕仍然无法符合维基百科的要求。例如“该专辑花三年时间打造,制作期间让江蕙人间蒸发两周,对工作感到厌倦外传(……)江蕙(,)似乎不想再唱。”粗体字为照抄,省略号表原文中间有其他文字或标点符号,雷同度高达九成。

同样的内容,也许可以改写为:“该专辑制作期长达三年,其间江蕙曾一度“消失”两周,显示出对工作的厌倦感,外界也传出江蕙有意退出歌坛。”--Kolyma留言2016年3月7日 (一) 14:16 (UTC)

我近日较忙,没时间细看您的编辑,只是大约感觉您有心改善,但似乎颇多采用“删除”方式,而非“改写”,导致条目内容贫乏,殊为可惜。其实改写并不难,不妨多试试,若需要协助请告诉我。--Kolyma留言2016年3月11日 (五) 17:54 (UTC)
@Kolyma,因本人一天会有多项条目被提出疑似侵权‎,所以在编辑和修改上都会有些仓促,希望您能谅解!--Photoyi留言2016年3月11日 (五) 18:00 (UTC)

您创建的条目Draft:远走高飞 (江蕙专辑)可能侵犯版权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Draft:远走高飞 (江蕙专辑)”被认为与他人的文字雷同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版权常见问题解答何为侵犯著作权,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修改疑似侵权页面,或再重复创建相同内容的页面,版权验证皆因维基百科十分重视版权。请前往问题页面了解情况。您亦可以与提出检查的维基人进行沟通。维基百科只能接受公有领域或兼容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3.0协议的内容,若要继续保留该内容在维基百科,您可:

  • 捐献版权 —— 适用于内容原创者或版权持有者;
  • 请求版权许可 —— 适用于复制他人文字,且希望继续使用者;
  • 重写 —— 用您自己撰写的文字重新建立该条目;
  • 申诉 —— 这也许只是个误会。

谢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IRC聊天频道 · 版权常见问题解答 · 何为侵犯著作权 --凡夫2015留言2016年3月8日 (二) 06:49 (UTC)

您创建的条目2015年台北灯节可能侵犯版权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2015年台北灯节”被认为与他人的文字雷同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版权常见问题解答何为侵犯著作权,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修改疑似侵权页面,或再重复创建相同内容的页面,版权验证皆因维基百科十分重视版权。请前往问题页面了解情况。您亦可以与提出检查的维基人进行沟通。维基百科只能接受公有领域或兼容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3.0协议的内容,若要继续保留该内容在维基百科,您可:

  • 捐献版权 —— 适用于内容原创者或版权持有者;
  • 请求版权许可 —— 适用于复制他人文字,且希望继续使用者;
  • 重写 —— 用您自己撰写的文字重新建立该条目;
  • 申诉 —— 这也许只是个误会。

谢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IRC聊天频道 · 版权常见问题解答 · 何为侵犯著作权 --凡夫2015留言2016年3月8日 (二) 07:05 (UTC)

您创建的条目2016年台北灯节可能侵犯版权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2016年台北灯节”被认为与他人的文字雷同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版权常见问题解答何为侵犯著作权,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修改疑似侵权页面,或再重复创建相同内容的页面,版权验证皆因维基百科十分重视版权。请前往问题页面了解情况。您亦可以与提出检查的维基人进行沟通。维基百科只能接受公有领域或兼容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3.0协议的内容,若要继续保留该内容在维基百科,您可:

  • 捐献版权 —— 适用于内容原创者或版权持有者;
  • 请求版权许可 —— 适用于复制他人文字,且希望继续使用者;
  • 重写 —— 用您自己撰写的文字重新建立该条目;
  • 申诉 —— 这也许只是个误会。

谢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IRC聊天频道 · 版权常见问题解答 · 何为侵犯著作权 --凡夫2015留言2016年3月8日 (二) 07:08 (UTC)

您创建的条目罗志祥国族事件可能侵犯版权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罗志祥国族事件”被认为与他人的文字雷同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版权常见问题解答何为侵犯著作权,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修改疑似侵权页面,或再重复创建相同内容的页面,版权验证皆因维基百科十分重视版权。请前往问题页面了解情况。您亦可以与提出检查的维基人进行沟通。维基百科只能接受公有领域或兼容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3.0协议的内容,若要继续保留该内容在维基百科,您可:

  • 捐献版权 —— 适用于内容原创者或版权持有者;
  • 请求版权许可 —— 适用于复制他人文字,且希望继续使用者;
  • 重写 —— 用您自己撰写的文字重新建立该条目;
  • 申诉 —— 这也许只是个误会。

谢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IRC聊天频道 · 版权常见问题解答 · 何为侵犯著作权 --凡夫2015留言2016年3月8日 (二) 16:12 (UTC)

您创建的条目蔡柏威可能侵犯版权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蔡柏威”被认为与他人的文字雷同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版权常见问题解答何为侵犯著作权,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修改疑似侵权页面,或再重复创建相同内容的页面,版权验证皆因维基百科十分重视版权。请前往问题页面了解情况。您亦可以与提出检查的维基人进行沟通。维基百科只能接受公有领域或兼容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3.0协议的内容,若要继续保留该内容在维基百科,您可:

  • 捐献版权 —— 适用于内容原创者或版权持有者;
  • 请求版权许可 —— 适用于复制他人文字,且希望继续使用者;
  • 重写 —— 用您自己撰写的文字重新建立该条目;
  • 申诉 —— 这也许只是个误会。

谢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IRC聊天频道 · 版权常见问题解答 · 何为侵犯著作权 --凡夫2015留言2016年3月8日 (二) 16:16 (UTC)

您创建的条目美国恐怖故事:旅馆可能侵犯版权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美国恐怖故事:旅馆”被认为与他人的文字雷同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版权常见问题解答何为侵犯著作权,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修改疑似侵权页面,或再重复创建相同内容的页面,版权验证皆因维基百科十分重视版权。请前往问题页面了解情况。您亦可以与提出检查的维基人进行沟通。维基百科只能接受公有领域或兼容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3.0协议的内容,若要继续保留该内容在维基百科,您可:

  • 捐献版权 —— 适用于内容原创者或版权持有者;
  • 请求版权许可 —— 适用于复制他人文字,且希望继续使用者;
  • 重写 —— 用您自己撰写的文字重新建立该条目;
  • 申诉 —— 这也许只是个误会。

谢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IRC聊天频道 · 版权常见问题解答 · 何为侵犯著作权 --凡夫2015留言2016年3月8日 (二) 16:20 (UTC)

您创建的条目大同 (纪录片)可能侵犯版权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大同 (纪录片)”被认为与他人的文字雷同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版权常见问题解答何为侵犯著作权,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修改疑似侵权页面,或再重复创建相同内容的页面,版权验证皆因维基百科十分重视版权。请前往问题页面了解情况。您亦可以与提出检查的维基人进行沟通。维基百科只能接受公有领域或兼容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3.0协议的内容,若要继续保留该内容在维基百科,您可:

  • 捐献版权 —— 适用于内容原创者或版权持有者;
  • 请求版权许可 —— 适用于复制他人文字,且希望继续使用者;
  • 重写 —— 用您自己撰写的文字重新建立该条目;
  • 申诉 —— 这也许只是个误会。

谢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IRC聊天频道 · 版权常见问题解答 · 何为侵犯著作权 --凡夫2015留言2016年3月8日 (二) 16:38 (UTC)

您创建的条目石墙风暴可能侵犯版权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石墙风暴”被认为与他人的文字雷同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版权常见问题解答何为侵犯著作权,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修改疑似侵权页面,或再重复创建相同内容的页面,版权验证皆因维基百科十分重视版权。请前往问题页面了解情况。您亦可以与提出检查的维基人进行沟通。维基百科只能接受公有领域或兼容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3.0协议的内容,若要继续保留该内容在维基百科,您可:

  • 捐献版权 —— 适用于内容原创者或版权持有者;
  • 请求版权许可 —— 适用于复制他人文字,且希望继续使用者;
  • 重写 —— 用您自己撰写的文字重新建立该条目;
  • 申诉 —— 这也许只是个误会。

谢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IRC聊天频道 · 版权常见问题解答 · 何为侵犯著作权 --凡夫2015留言2016年3月8日 (二) 16:43 (UTC)

您创建的条目吴政安可能侵犯版权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吴政安”被认为与他人的文字雷同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版权常见问题解答何为侵犯著作权,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修改疑似侵权页面,或再重复创建相同内容的页面,版权验证皆因维基百科十分重视版权。请前往问题页面了解情况。您亦可以与提出检查的维基人进行沟通。维基百科只能接受公有领域或兼容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3.0协议的内容,若要继续保留该内容在维基百科,您可:

  • 捐献版权 —— 适用于内容原创者或版权持有者;
  • 请求版权许可 —— 适用于复制他人文字,且希望继续使用者;
  • 重写 —— 用您自己撰写的文字重新建立该条目;
  • 申诉 —— 这也许只是个误会。

谢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IRC聊天频道 · 版权常见问题解答 · 何为侵犯著作权 --凡夫2015留言2016年3月8日 (二) 17:25 (UTC)

徐逸超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徐逸超”已被提出存废讨论正在讨论该页面的存废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自行移除页面存废模板,讨论是因为有编者认为页面不适合维基百科。请参与页面存废讨论,您亦可以与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在讨论期间欢迎继续完善原先的页面,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删除指导存废复核请求IRC聊天频道--凡夫2015留言2016年3月10日 (四) 08:49 (UTC)

您创建的条目台北二二八纪念馆可能侵犯版权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台北二二八纪念馆”被认为与他人的文字雷同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版权常见问题解答何为侵犯著作权,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修改疑似侵权页面,或再重复创建相同内容的页面,版权验证皆因维基百科十分重视版权。请前往问题页面了解情况。您亦可以与提出检查的维基人进行沟通。维基百科只能接受公有领域或兼容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3.0协议的内容,若要继续保留该内容在维基百科,您可:

  • 捐献版权 —— 适用于内容原创者或版权持有者;
  • 请求版权许可 —— 适用于复制他人文字,且希望继续使用者;
  • 重写 —— 用您自己撰写的文字重新建立该条目;
  • 申诉 —— 这也许只是个误会。

谢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IRC聊天频道 · 版权常见问题解答 · 何为侵犯著作权 --凡夫2015留言2016年3月10日 (四) 08:56 (UTC)

20160310 剪贴移动

请停止一切无建设性编辑。阁下编辑已对维基百科构成破坏,亦已遭回退。如果您仍需要进行测试,请使用沙盒。敬请合作。 --凡夫2015留言2016年3月10日 (四) 09:34 (UTC)

您创建的条目生命最后之旅可能侵犯版权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生命最后之旅”被认为与他人的文字雷同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版权常见问题解答何为侵犯著作权,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修改疑似侵权页面,或再重复创建相同内容的页面,版权验证皆因维基百科十分重视版权。请前往问题页面了解情况。您亦可以与提出检查的维基人进行沟通。维基百科只能接受公有领域或兼容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3.0协议的内容,若要继续保留该内容在维基百科,您可:

  • 捐献版权 —— 适用于内容原创者或版权持有者;
  • 请求版权许可 —— 适用于复制他人文字,且希望继续使用者;
  • 重写 —— 用您自己撰写的文字重新建立该条目;
  • 申诉 —— 这也许只是个误会。

谢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IRC聊天频道 · 版权常见问题解答 · 何为侵犯著作权 --凡夫2015留言2016年3月11日 (五) 07:19 (UTC)

您创建的条目天堂炼狱可能侵犯版权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天堂炼狱”被认为与他人的文字雷同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版权常见问题解答何为侵犯著作权,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修改疑似侵权页面,或再重复创建相同内容的页面,版权验证皆因维基百科十分重视版权。请前往问题页面了解情况。您亦可以与提出检查的维基人进行沟通。维基百科只能接受公有领域或兼容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3.0协议的内容,若要继续保留该内容在维基百科,您可:

  • 捐献版权 —— 适用于内容原创者或版权持有者;
  • 请求版权许可 —— 适用于复制他人文字,且希望继续使用者;
  • 重写 —— 用您自己撰写的文字重新建立该条目;
  • 申诉 —— 这也许只是个误会。

谢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IRC聊天频道 · 版权常见问题解答 · 何为侵犯著作权 --凡夫2015留言2016年3月11日 (五) 07:24 (UTC)

您创建的条目爱很烂可能侵犯版权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爱很烂”被认为与他人的文字雷同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版权常见问题解答何为侵犯著作权,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修改疑似侵权页面,或再重复创建相同内容的页面,版权验证皆因维基百科十分重视版权。请前往问题页面了解情况。您亦可以与提出检查的维基人进行沟通。维基百科只能接受公有领域或兼容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3.0协议的内容,若要继续保留该内容在维基百科,您可:

  • 捐献版权 —— 适用于内容原创者或版权持有者;
  • 请求版权许可 —— 适用于复制他人文字,且希望继续使用者;
  • 重写 —— 用您自己撰写的文字重新建立该条目;
  • 申诉 —— 这也许只是个误会。

谢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IRC聊天频道 · 版权常见问题解答 · 何为侵犯著作权 --凡夫2015留言2016年3月11日 (五) 07:41 (UTC)

您创建的条目Draft:爱很烂可能侵犯版权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Draft:爱很烂”被认为与他人的文字雷同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版权常见问题解答何为侵犯著作权,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修改疑似侵权页面,或再重复创建相同内容的页面,版权验证皆因维基百科十分重视版权。请前往问题页面了解情况。您亦可以与提出检查的维基人进行沟通。维基百科只能接受公有领域或兼容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3.0协议的内容,若要继续保留该内容在维基百科,您可:

  • 捐献版权 —— 适用于内容原创者或版权持有者;
  • 请求版权许可 —— 适用于复制他人文字,且希望继续使用者;
  • 重写 —— 用您自己撰写的文字重新建立该条目;
  • 申诉 —— 这也许只是个误会。

谢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IRC聊天频道 · 版权常见问题解答 · 何为侵犯著作权 --凡夫2015留言2016年3月11日 (五) 08:07 (UTC)

您创建的条目琼·瑞佛斯可能侵犯版权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琼·瑞佛斯”被认为与他人的文字雷同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版权常见问题解答何为侵犯著作权,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修改疑似侵权页面,或再重复创建相同内容的页面,版权验证皆因维基百科十分重视版权。请前往问题页面了解情况。您亦可以与提出检查的维基人进行沟通。维基百科只能接受公有领域或兼容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3.0协议的内容,若要继续保留该内容在维基百科,您可:

  • 捐献版权 —— 适用于内容原创者或版权持有者;
  • 请求版权许可 —— 适用于复制他人文字,且希望继续使用者;
  • 重写 —— 用您自己撰写的文字重新建立该条目;
  • 申诉 —— 这也许只是个误会。

谢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IRC聊天频道 · 版权常见问题解答 · 何为侵犯著作权 --凡夫2015留言2016年3月11日 (五) 08:24 (UTC)

您创建的条目游 (电影)可能侵犯版权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游 (电影)”被认为与他人的文字雷同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版权常见问题解答何为侵犯著作权,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修改疑似侵权页面,或再重复创建相同内容的页面,版权验证皆因维基百科十分重视版权。请前往问题页面了解情况。您亦可以与提出检查的维基人进行沟通。维基百科只能接受公有领域或兼容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3.0协议的内容,若要继续保留该内容在维基百科,您可:

  • 捐献版权 —— 适用于内容原创者或版权持有者;
  • 请求版权许可 —— 适用于复制他人文字,且希望继续使用者;
  • 重写 —— 用您自己撰写的文字重新建立该条目;
  • 申诉 —— 这也许只是个误会。

谢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IRC聊天频道 · 版权常见问题解答 · 何为侵犯著作权 --凡夫2015留言2016年3月11日 (五) 08:36 (UTC)

您创建的条目杨镇 (艺人)可能侵犯版权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杨镇 (艺人)”被认为与他人的文字雷同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版权常见问题解答何为侵犯著作权,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修改疑似侵权页面,或再重复创建相同内容的页面,版权验证皆因维基百科十分重视版权。请前往问题页面了解情况。您亦可以与提出检查的维基人进行沟通。维基百科只能接受公有领域或兼容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3.0协议的内容,若要继续保留该内容在维基百科,您可:

  • 捐献版权 —— 适用于内容原创者或版权持有者;
  • 请求版权许可 —— 适用于复制他人文字,且希望继续使用者;
  • 重写 —— 用您自己撰写的文字重新建立该条目;
  • 申诉 —— 这也许只是个误会。

谢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IRC聊天频道 · 版权常见问题解答 · 何为侵犯著作权 --凡夫2015留言2016年3月11日 (五) 08:39 (UTC)

您创建的条目王家梁可能侵犯版权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王家梁”被认为与他人的文字雷同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版权常见问题解答何为侵犯著作权,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修改疑似侵权页面,或再重复创建相同内容的页面,版权验证皆因维基百科十分重视版权。请前往问题页面了解情况。您亦可以与提出检查的维基人进行沟通。维基百科只能接受公有领域或兼容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3.0协议的内容,若要继续保留该内容在维基百科,您可:

  • 捐献版权 —— 适用于内容原创者或版权持有者;
  • 请求版权许可 —— 适用于复制他人文字,且希望继续使用者;
  • 重写 —— 用您自己撰写的文字重新建立该条目;
  • 申诉 —— 这也许只是个误会。

谢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IRC聊天频道 · 版权常见问题解答 · 何为侵犯著作权 --凡夫2015留言2016年3月11日 (五) 08:53 (UTC)

您创建的条目美国恐怖故事:疯人院可能侵犯版权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美国恐怖故事:疯人院”被认为与他人的文字雷同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版权常见问题解答何为侵犯著作权,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修改疑似侵权页面,或再重复创建相同内容的页面,版权验证皆因维基百科十分重视版权。请前往问题页面了解情况。您亦可以与提出检查的维基人进行沟通。维基百科只能接受公有领域或兼容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3.0协议的内容,若要继续保留该内容在维基百科,您可:

  • 捐献版权 —— 适用于内容原创者或版权持有者;
  • 请求版权许可 —— 适用于复制他人文字,且希望继续使用者;
  • 重写 —— 用您自己撰写的文字重新建立该条目;
  • 申诉 —— 这也许只是个误会。

谢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IRC聊天频道 · 版权常见问题解答 · 何为侵犯著作权 --凡夫2015留言2016年3月11日 (五) 09:05 (UTC)

您创建的条目美国恐怖故事:女巫集会可能侵犯版权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美国恐怖故事:女巫集会”被认为与他人的文字雷同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版权常见问题解答何为侵犯著作权,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修改疑似侵权页面,或再重复创建相同内容的页面,版权验证皆因维基百科十分重视版权。请前往问题页面了解情况。您亦可以与提出检查的维基人进行沟通。维基百科只能接受公有领域或兼容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3.0协议的内容,若要继续保留该内容在维基百科,您可:

  • 捐献版权 —— 适用于内容原创者或版权持有者;
  • 请求版权许可 —— 适用于复制他人文字,且希望继续使用者;
  • 重写 —— 用您自己撰写的文字重新建立该条目;
  • 申诉 —— 这也许只是个误会。

谢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IRC聊天频道 · 版权常见问题解答 · 何为侵犯著作权 --凡夫2015留言2016年3月11日 (五) 09:13 (UTC)

您创建的条目美国恐怖故事:畸形秀可能侵犯版权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美国恐怖故事:畸形秀”被认为与他人的文字雷同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版权常见问题解答何为侵犯著作权,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修改疑似侵权页面,或再重复创建相同内容的页面,版权验证皆因维基百科十分重视版权。请前往问题页面了解情况。您亦可以与提出检查的维基人进行沟通。维基百科只能接受公有领域或兼容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3.0协议的内容,若要继续保留该内容在维基百科,您可:

  • 捐献版权 —— 适用于内容原创者或版权持有者;
  • 请求版权许可 —— 适用于复制他人文字,且希望继续使用者;
  • 重写 —— 用您自己撰写的文字重新建立该条目;
  • 申诉 —— 这也许只是个误会。

谢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IRC聊天频道 · 版权常见问题解答 · 何为侵犯著作权 --凡夫2015留言2016年3月11日 (五) 09:17 (UTC)


您创建的条目国民戏院可能侵犯版权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国民戏院”被认为与他人的文字雷同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版权常见问题解答何为侵犯著作权,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修改疑似侵权页面,或再重复创建相同内容的页面,版权验证皆因维基百科十分重视版权。请前往问题页面了解情况。您亦可以与提出检查的维基人进行沟通。维基百科只能接受公有领域或兼容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3.0协议的内容,若要继续保留该内容在维基百科,您可:

  • 捐献版权 —— 适用于内容原创者或版权持有者;
  • 请求版权许可 —— 适用于复制他人文字,且希望继续使用者;
  • 重写 —— 用您自己撰写的文字重新建立该条目;
  • 申诉 —— 这也许只是个误会。

谢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IRC聊天频道 · 版权常见问题解答 · 何为侵犯著作权 --凡夫2015留言) 2016年3月11日 (五) 09:38 (UTC) --凡夫2015留言2016年3月11日 (五) 09:38 (UTC)

国民戏院的快速删除通知

您好,您创建的页面被提出快速删除,该条目很快会由管理员进行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删除模板,快速删除旨在加快处理显然不合适的页面。若您认为删除理由不合适或您已对条目做了改善,请在被提删页面快速删除模板的正下方加入{{hangon}},并在条目的讨论页中说明理由。您亦可以与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或者至存废复核请求处提出申请,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删除指导 · 存废复核请求 · IRC聊天频道 --凡夫2015留言2016年3月11日 (五) 09:38 (UTC)

您创建的条目恋恋铜锣烧可能侵犯版权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恋恋铜锣烧”被认为与他人的文字雷同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版权常见问题解答何为侵犯著作权,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修改疑似侵权页面,或再重复创建相同内容的页面,版权验证皆因维基百科十分重视版权。请前往问题页面了解情况。您亦可以与提出检查的维基人进行沟通。维基百科只能接受公有领域或兼容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3.0协议的内容,若要继续保留该内容在维基百科,您可:

  • 捐献版权 —— 适用于内容原创者或版权持有者;
  • 请求版权许可 —— 适用于复制他人文字,且希望继续使用者;
  • 重写 —— 用您自己撰写的文字重新建立该条目;
  • 申诉 —— 这也许只是个误会。

谢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IRC聊天频道 · 版权常见问题解答 · 何为侵犯著作权 --凡夫2015留言2016年3月11日 (五) 16:32 (UTC)

Template:江蕙的快速删除通知

您好,您创建的页面被提出快速删除,该条目很快会由管理员进行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删除模板,快速删除旨在加快处理显然不合适的页面。若您认为删除理由不合适或您已对条目做了改善,请在被提删页面快速删除模板的正下方加入{{hangon}},并在条目的讨论页中说明理由。您亦可以与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或者至存废复核请求处提出申请,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删除指导 · 存废复核请求 · IRC聊天频道--- 和平、奋斗、救地球!2016年3月16日 (三) 00:17 (UTC)

您创建的条目青春影展可能侵犯版权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青春影展”被认为与他人的文字雷同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版权常见问题解答何为侵犯著作权,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修改疑似侵权页面,或再重复创建相同内容的页面,版权验证皆因维基百科十分重视版权。请前往问题页面了解情况。您亦可以与提出检查的维基人进行沟通。维基百科只能接受公有领域或兼容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3.0协议的内容,若要继续保留该内容在维基百科,您可:

  • 捐献版权 —— 适用于内容原创者或版权持有者;
  • 请求版权许可 —— 适用于复制他人文字,且希望继续使用者;
  • 重写 —— 用您自己撰写的文字重新建立该条目;
  • 申诉 —— 这也许只是个误会。

谢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IRC聊天频道 · 版权常见问题解答 · 何为侵犯著作权 --凡夫2015留言2016年3月16日 (三) 10:27 (UTC)

您创建的条目高廷宇可能侵犯版权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高廷宇”被认为与他人的文字雷同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版权常见问题解答何为侵犯著作权,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修改疑似侵权页面,或再重复创建相同内容的页面,版权验证皆因维基百科十分重视版权。请前往问题页面了解情况。您亦可以与提出检查的维基人进行沟通。维基百科只能接受公有领域或兼容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3.0协议的内容,若要继续保留该内容在维基百科,您可:

  • 捐献版权 —— 适用于内容原创者或版权持有者;
  • 请求版权许可 —— 适用于复制他人文字,且希望继续使用者;
  • 重写 —— 用您自己撰写的文字重新建立该条目;
  • 申诉 —— 这也许只是个误会。

谢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IRC聊天频道 · 版权常见问题解答 · 何为侵犯著作权 --凡夫2015留言2016年3月16日 (三) 10:40 (UTC)

20160318

请停止一切无建设性编辑。阁下编辑已对维基百科构成破坏,亦已遭回退。如果您仍需要进行测试,请使用沙盒。敬请合作。 --凡夫2015留言2016年3月18日 (五) 09:30 (UTC)

请更换为正确第3方来源,而非来源只与名称有关!--凡夫2015留言2016年3月18日 (五) 09:32 (UTC)
请勿将受版权保护的资料在未经版权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加入维基百科,例如您在“府中15新北市纪录片放映院”所做。基于合法性考量,维基百科不能接受违反版权、取自其他网站或出版物的文字或图片,此种增订将会被删除。您可将其他网站作为参考的“资料来源”,但不是“内容来源”。维基百科十分重视违反版权事件,持续违反者将被禁止编辑。 --凡夫2015留言2016年3月18日 (五) 13:32 (UTC)

您创建的条目金阳 (艺人)可能侵犯版权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金阳 (艺人)”被认为与他人的文字雷同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版权常见问题解答何为侵犯著作权,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修改疑似侵权页面,或再重复创建相同内容的页面,版权验证皆因维基百科十分重视版权。请前往问题页面了解情况。您亦可以与提出检查的维基人进行沟通。维基百科只能接受公有领域或兼容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3.0协议的内容,若要继续保留该内容在维基百科,您可:

  • 捐献版权 —— 适用于内容原创者或版权持有者;
  • 请求版权许可 —— 适用于复制他人文字,且希望继续使用者;
  • 重写 —— 用您自己撰写的文字重新建立该条目;
  • 申诉 —— 这也许只是个误会。

谢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IRC聊天频道 · 版权常见问题解答 · 何为侵犯著作权 --凡夫2015留言2016年3月18日 (五) 10:34 (UTC)

您创建的条目台北当代艺术馆可能侵犯版权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台北当代艺术馆”被认为与他人的文字雷同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版权常见问题解答何为侵犯著作权,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修改疑似侵权页面,或再重复创建相同内容的页面,版权验证皆因维基百科十分重视版权。请前往问题页面了解情况。您亦可以与提出检查的维基人进行沟通。维基百科只能接受公有领域或兼容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3.0协议的内容,若要继续保留该内容在维基百科,您可:

  • 捐献版权 —— 适用于内容原创者或版权持有者;
  • 请求版权许可 —— 适用于复制他人文字,且希望继续使用者;
  • 重写 —— 用您自己撰写的文字重新建立该条目;
  • 申诉 —— 这也许只是个误会。

谢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IRC聊天频道 · 版权常见问题解答 · 何为侵犯著作权 --凡夫2015留言2016年3月18日 (五) 13:30 (UTC)

您创建的条目Draft:青春影展可能侵犯版权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Draft:青春影展”被认为与他人的文字雷同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版权常见问题解答何为侵犯著作权,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修改疑似侵权页面,或再重复创建相同内容的页面,版权验证皆因维基百科十分重视版权。请前往问题页面了解情况。您亦可以与提出检查的维基人进行沟通。维基百科只能接受公有领域或兼容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3.0协议的内容,若要继续保留该内容在维基百科,您可:

  • 捐献版权 —— 适用于内容原创者或版权持有者;
  • 请求版权许可 —— 适用于复制他人文字,且希望继续使用者;
  • 重写 —— 用您自己撰写的文字重新建立该条目;
  • 申诉 —— 这也许只是个误会。

谢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IRC聊天频道 · 版权常见问题解答 · 何为侵犯著作权 --凡夫2015留言2016年3月18日 (五) 16:10 (UTC)

您创建的条目Draft:台北当代艺术馆可能侵犯版权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Draft:台北当代艺术馆”被认为与他人的文字雷同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版权常见问题解答何为侵犯著作权,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修改疑似侵权页面,或再重复创建相同内容的页面,版权验证皆因维基百科十分重视版权。请前往问题页面了解情况。您亦可以与提出检查的维基人进行沟通。维基百科只能接受公有领域或兼容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3.0协议的内容,若要继续保留该内容在维基百科,您可:

  • 捐献版权 —— 适用于内容原创者或版权持有者;
  • 请求版权许可 —— 适用于复制他人文字,且希望继续使用者;
  • 重写 —— 用您自己撰写的文字重新建立该条目;
  • 申诉 —— 这也许只是个误会。

谢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IRC聊天频道 · 版权常见问题解答 · 何为侵犯著作权 --凡夫2015留言2016年3月18日 (五) 16:17 (UTC)

您创建的条目金阳吸毒事件可能侵犯版权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金阳吸毒事件”被认为与他人的文字雷同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版权常见问题解答何为侵犯著作权,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修改疑似侵权页面,或再重复创建相同内容的页面,版权验证皆因维基百科十分重视版权。请前往问题页面了解情况。您亦可以与提出检查的维基人进行沟通。维基百科只能接受公有领域或兼容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3.0协议的内容,若要继续保留该内容在维基百科,您可:

  • 捐献版权 —— 适用于内容原创者或版权持有者;
  • 请求版权许可 —— 适用于复制他人文字,且希望继续使用者;
  • 重写 —— 用您自己撰写的文字重新建立该条目;
  • 申诉 —— 这也许只是个误会。

谢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IRC聊天频道 · 版权常见问题解答 · 何为侵犯著作权 --凡夫2015留言2016年3月24日 (四) 07:00 (UTC)

您创建的条目金马创投会议可能侵犯版权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金马创投会议”被认为与他人的文字雷同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版权常见问题解答何为侵犯著作权,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修改疑似侵权页面,或再重复创建相同内容的页面,版权验证皆因维基百科十分重视版权。请前往问题页面了解情况。您亦可以与提出检查的维基人进行沟通。维基百科只能接受公有领域或兼容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3.0协议的内容,若要继续保留该内容在维基百科,您可:

  • 捐献版权 —— 适用于内容原创者或版权持有者;
  • 请求版权许可 —— 适用于复制他人文字,且希望继续使用者;
  • 重写 —— 用您自己撰写的文字重新建立该条目;
  • 申诉 —— 这也许只是个误会。

谢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IRC聊天频道 · 版权常见问题解答 · 何为侵犯著作权 --凡夫2015留言2016年3月24日 (四) 07:05 (UTC)

大学生了没应届生列表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大学生了没应届生列表”已被提出存废讨论正在讨论该页面的存废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自行移除页面存废模板,讨论是因为有编者认为页面不适合维基百科。请参与页面存废讨论,您亦可以与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在讨论期间欢迎继续完善原先的页面,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删除指导存废复核请求IRC聊天频道--#ForeverLove(给我留言)凡人丶 你一定要好好的 不想让自己用户页被删除的办法 2016年3月25日 (五) 05:13 (UTC)

关于疑似侵权问题

由于本人编写的远走高飞 (江蕙专辑)2013镜花水月演唱会live两则条目都以引用“东森新闻”、“华视新闻”、“大纪元”的相关新闻报,都被列为疑似侵权而被提出存废,是不可以引用这几家新闻,写入维基百科的条目内容吗?另外,像是后来被提除的删除理由是“江蕙此次和“喜欢音乐”只签1片约,陈子鸿认为她此次出走,隐约显露出一走了之的念头,加上盗版的打击和概念、意义难寻”和“首创将台语演唱会用东方诗词元素,切分为“镜”、“花”、“水”、“月”4个段落,各自独立却又一气呵成”,是未来在引用新闻内容时,在网路上能收询到相关的文句也不能使用吗?--Photoyi留言2016年3月6日 (日) 16:53 (UTC)

阁下的所谓“引用”是指的直接复制一句话或者一个段落吗?如果是,那么阁下的编辑即构成侵权。阁下可以使用这些来源,但是需要用自己的文法去总结概括该来源的内容,而不是直接copy-paste。若阁下需要“引用”(即Quotation),请克制于数个词组以内,并使用引号扩起,并标注来源。Innocentius留言2016年3月6日 (日) 18:59 (UTC)
@Lnnocentius君:无直接引用。在条目内文中的引用,是以新闻来源{{cite news}}标注来源,也可吗?并且也都有在克制于数个词组以内,这样也会被移除吗?--Photoyi留言2016年3月7日 (一) 04:33 (UTC)
阁下并未道出实情。如阁下在2013镜花水月演唱会live的编辑,其中有一整句直接复制粘贴自[1],还有更多的例子可以证明阁下的侵权行为,这可不是所谓“克制于数个词组以内”。Innocentius留言2016年3月7日 (一) 04:47 (UTC)
@Lnnocentius君:请问上述直接复制粘贴自的新闻报导,与本人[2]引用的参考来源不是相同新闻网站吗?只要是有相同的报导,出现不同的网址也构成侵权吗?--Photoyi留言2016年3月7日 (一) 05:05 (UTC)
希望阁下先仔细阅读Wikipedia:版权常见问题解答再提出问题,阁下的问题已经词不达意,在下无法理解。Innocentius留言2016年3月7日 (一) 05:15 (UTC)
@Lnnocentius君:那么本人想请问,引用新闻来源中,将一整句直接复制粘贴至条目内是不允许的吗?在周子瑜国旗事件条目的道歉声明中“中国只有一个,海峡两岸是一体的,我始终为自己是一个中国人而感到骄傲,我做为一个中国人在国外活动时,由于言行上过失,对公司对两岸网友的情感造成了伤害,我感到非常非常地抱歉,也很愧疚,我决定中止目前中国的一切活动,认真反省。”无用自己的文法去总结概括该来源的内容,而是直接copy-paste。不就使是{{Quote}}引用一整段新闻内容吗?就可以被允许的吗?--Photoyi留言2016年3月7日 (一) 06:05 (UTC)
将一整句直接复制粘贴至条目内是不允许的,周子瑜国旗事件的条目是显示她说完整句子--叶又嘉留言2016年3月7日 (一) 06:24 (UTC)
@葉又嘉君:在远走高飞 (江蕙专辑)条目中引用“江蕙此次和“喜欢音乐”只签1片约,陈子鸿认为她此次出走,隐约显露出一走了之的念头,加上盗版的打击和概念、意义难寻”,也是要显示陈子鸿说完整句子。是不被允许的吗?--Photoyi留言2016年3月7日 (一) 06:32 (UTC)
(:)回应 这段话是媒体编辑的,不是此人原话,不能直接复制贴上,否则是侵犯媒体版权,请修改一下,不要全部都一样--叶又嘉留言2016年3月7日 (一) 06:45 (UTC)
首先分清引用的概念。一项来源中引述他人的话语时会加上引号,称之为引用,由于那是当事人的说法,可以在加上引号的同时直接搬到条目,并不会构成侵权。反之,一项来源论述的内容(即无引号的文字),不能直接复制贴上,因为那些内容是属于该媒体所有,直接采用或改写不足均构成侵权。再进一步的是引述媒体的说法,将媒体的观点加上引号,并不构成侵权,但是应当节录重要部份,而不是不加筛选便应用于条目中。简单来说,无论句末是否有来源,假如没有引号,直接复制或缺乏改写便构成侵权。—AT 2016年3月7日 (一) 11:32 (UTC)
不是吧。我通篇引用版权文字,把哈里波特全书都放引号里引用进来,难道就不算侵权了?引号不具备避免侵权的作用。只能合理引用。--Gqqnb留言2016年3月15日 (二) 01:22 (UTC)

Photoyi‎的大量侵权问题

关于条目大同 (纪录片)

5K字节的条目中,有300多字节的内容使用了ETtoday中的原文,那把这300多字节去掉或改写就好了吧。--DukeAnt留言2016年3月8日 (二) 17:11 (UTC)

2016年3月

请立即停止一切扰乱性编辑。如果阁下继续破坏维基百科,阁下将会遭受封禁。请不要把条目移动到草稿页面,然后说是测试页面提删。--1=0欢迎河北维基人加入QQ群331736133 2016年3月25日 (五) 09:41 (UTC)

新生命教会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新生命教会”已被提出存废讨论正在讨论该页面的存废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自行移除页面存废模板,讨论是因为有编者认为页面不适合维基百科。请参与页面存废讨论,您亦可以与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在讨论期间欢迎继续完善原先的页面,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删除指导存废复核请求IRC聊天频道--@assanges talk | cont | 努力、感谢、笑颜、うちらは乃木坂上り坂46~! 2016年5月18日 (三) 09:44 (UTC)

原来是补完计划啊,我还以为是挖坑呢! (喂!) 感谢相关编辑,另请问香港的新生命教会协会有否与新生命教会有关连。若有建议加注于该消歧义页面。感谢!
@assanges talk | cont | 努力、感谢、笑颜、うちらは乃木坂上り坂46~! 2016年5月18日 (三) 15:23 (UTC)

您好,没有蓝连(本地条目)的消歧义页很容易因为没有作用等原因而被提删,请尽快开坑免被删除,谢谢。--Lakokat 2016年5月18日 (三) 09:44 (UTC)

@Lakokat:感谢告知!因现今的中文维基百科关于基督教的相关条目尚未健全,所以刚刚花了一些时间在建立分类与派别条目。--Photoyi留言2016年5月18日 (三) 10:05 (UTC)

有关AFD改动投票

Photoyi,您好,

很抱歉一不小心改动了您在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6/05/18中的留言,

现在我已经改动了应该改动的内容。

--Q 「有事请留言 ,而不要 Ping 我 2016年5月18日 (三) 11:07 (UTC)

2016年5月

欢迎来到维基百科,我们欢迎所有的人来编辑维基百科,所以在与其他编辑者交流时请假定善意。请参见欢迎页面来了解更多维基百科的详情。谢谢您的合作!---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DC14讨论2016年5月18日 (三) 11:09 (UTC)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2016年谢淑薇申请里约热内卢奥运会教练事件”已被提出存废讨论正在讨论该页面的存废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自行移除页面存废模板,讨论是因为有编者认为页面不适合维基百科。请参与页面存废讨论,您亦可以与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在讨论期间欢迎继续完善原先的页面,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删除指导存废复核请求IRC聊天频道--Changnick留言2016年7月12日 (二) 01:37 (UTC)

Running Man节目列表

Running Man节目列表之前在备注胜出队伍或个人会隐藏,可否改回可隐藏,会来维基百科看资料是对于节目里面的地点与人物好奇,并不想提前知道胜出的情报,请改回源来隐藏的设定,谢谢!!!

璚岚留言2016年7月13日 (三) 07:44 (UTC)

@璚嵐:请至互助客栈/条目探讨与管理员进行讨论。--Photoyi留言2016年7月13日 (三) 07:55 (UTC)

黄宏轩的快速删除通知

您好,您创建的页面被提出快速删除,该条目很快会由管理员进行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删除模板,快速删除旨在加快处理显然不合适的页面。若您认为删除理由不合适或您已对条目做了改善,请在被提删页面快速删除模板的正下方加入{{hangon}},并在条目的讨论页中说明理由。您亦可以与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或者至存废复核请求处提出申请,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删除指导 · 存废复核请求 · IRC聊天频道--Nivekin请留言 2016年7月13日 (三) 16:25 (UTC)

黄宏轩的快速删除通知

您好,您创建的页面被提出快速删除,该条目很快会由管理员进行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删除模板,快速删除旨在加快处理显然不合适的页面。若您认为删除理由不合适或您已对条目做了改善,请在被提删页面快速删除模板的正下方加入{{hangon}},并在条目的讨论页中说明理由。您亦可以与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或者至存废复核请求处提出申请,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 · 删除指导 · 存废复核请求 · IRC聊天频道--Nivekin请留言 2016年7月13日 (三) 18:18 (UTC)

高淑华 本人请我帮他编辑 维基百科

如果你有问题 请联络我 M29180878留言2016年8月1日 (一) 08:02 (UTC)

@M29180878:条目编写上不可以编年体裁记载人物生平事迹。维基百科不建议使用年表形式记述人物,请协助改善条目,将事实内容统整为有条理的文章段落。维基百科不是不经筛选的资讯收集处。请移除琐碎的轶事与未经证实的评论、不合适的列表和连结收集等,或将该等内容移至其他专门描写模板消息的百科或网站。 --Photoyi留言2016年8月1日 (一) 08:08 (UTC)

Draft:飞翔吧!战机少女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Draft:飞翔吧!战机少女”已被提出存废讨论正在讨论该页面的存废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如果您想取回已删除页面的内容,您可以到存废复核请求处按格式提出请求,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删除指导存废复核请求IRC聊天频道-- PTMaea  Talk me  2016年8月2日 (二) 16:32 (UTC)

此用户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复检,申诉被接受。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希望管理员能理解,本人是在维护网球选手谢淑薇奥运教练问题事件条目中,删除持续添加事件过程的详细对话内容与脸书留言,这种详尽的细节和记述已告知是维基新闻的工作。并直接引用参与者言辞激烈的争辩,(如:我都快忍不住了,可以爆发吗?双打没有搭档是怎么打啦~如果她一开始就表明不打就还可以换人,但现在真的没人可换了… 鸡掰),对事实的挑选、表现或组织形式而导致不恰当的语调,而非以中立的观点来呈现这些争议。另外,本人在2016年8月17日2604:2000:B84C:9500:8D4A:7687:8092:97AF就有提出相似的匿名用户进行破坏,该帐户也已被封禁三天。 --Photoyi留言2016年8月20日 (六) 04:51 (UTC)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管理员已对此封禁决定作出复检,并有以下结论:
基于下列理由,本人决定接受这位用户的申诉,并予以解封或缩短其封禁期限。其他管理员可再复检此用户的封禁,但在没有更好的理由前,请勿轻易推翻之前的决定。
  首先,Photoyi君所提报的匿名IPv6网段一旦封禁之后就立即换成新的IP,有规避封禁的嫌疑,加上最近该网段编辑特定政党的条目,经过鸭子测试确认该匿名IPv6网段是特定组织或公司团体进行有偿编辑,加上一旦封禁之后就换成新的IP继续编辑,因此认为Photoyi君所进行的回退明显的破坏并不在回退不过三的规范当中,因此接受本次封禁申诉请求。
  处理人:T.A Shirakawa(Talk - Mail) 2016年8月20日 (六) 13:11 (UTC)

提报关注度不足过期提醒:我想巡回演唱会

 阁下曾提报不符合关注度指引之条目“我想巡回演唱会”已过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 --Cewbot留言2016年8月21日 (日) 00:02 (UTC)

这条目今天关注度过期,不补充来源便要提删。写条目必须提出来源--Nivekin请留言 2016年9月9日 (五) 02:35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