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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讨论:争议解决指引/存档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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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议将维基百科:争议解决指引升格为指引

公示期内无异议,提案通过。 2021年2月3日 (三) 15:06 (UTC)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此指南曾于2019年2月7日提议升格为指引,惟当时的指南包含许多社群已否决的资讯,因此未能获得社群共识。时隔近两年,指南经SmallTim和在下修正内容、调适版面和增加流畅性后,已符合社群现况。由于指南的内容属于“编辑者应尝试遵守指引”,因此现提议将修正后的争议解决指南升格为指引,并将已过时的争议解决指南关闭和保留历史,欢迎讨论。 2021年1月18日 (一) 08:21 (UTC)

至于此指南能为社群带来什么好处,原因有下列几项:

  1. 争议在中文维基百科并非不存在。
  2. 有效的争议解决在任何地方都很重要。
  3. 无论是使用者或管理员,都会有翻旧帐的习惯。
  4. 多数使用者对论述的在意程度,并没有像方针和指引那么高。
  5. 论述没有强制性,指引有应尝试遵守的前提存在。

就第一点来说,举个最近发生的例子,管理员雾岛圣Sanmosa的行为从六年前的事件开始追究,根本就是对人不对事,这种态度对社群根本没有好处,“以儆效尤”一说更是表明了其封锁行为的目的在于惩罚,与上一行管理员说的话完全矛盾,这时候如果有个能作为参考的指引来劝导如何解决争议,我相信对社群是百益而无一害,更让善于冠上罪名的使用者无戏可唱。 2021年1月18日 (一) 08:34 (UTC)

@SmallTimAINHTemp3600Sanmosa:邀请先前参与讨论者再次参与讨论。 2021年1月18日 (一) 08:43 (UTC)

@Pseudo Classes:X岛圣管理员处理手法有问题,其实直接发起解任投票就行了,将他解任了就一干二净吧,但前题是要够票。--45.64.241.57留言2021年1月18日 (一) 09:53 (UTC)
管理员的处理方式存在争议,我相信各位有目共睹,不过这不在讨论范围内。此外,解任投票是当事人双方无法和解或达成共识时,才能采取的方式。当然,我不是当事人,如此发起解任投票,势必会越了当事人的界线。-- 2021年1月18日 (一) 15:48 (UTC)

(+)支持 新加入的“文明态度”很好。 并且建议:将“ 最近发生的例子”的实际发生过的不文明的行为,抽象为例子(隐去细节和人名), 放到“文明态度”的三个小节的底部,帮助具体来评判什么是不文明的态度。这些有过共识的例子, 有点像法院的判例,在这里能作为参考的指引来劝导如何解决争议。实践中发现,只有抽象的准测,有很多模棱两可的情况,有时为解释准则而引起新的争议, 有过共识的例子能将不少模棱两可的情况清晰化. --Gluo88留言2021年1月18日 (一) 13:43 (UTC)

(▲)同上:必要举例时应隐去具体人物及细节,仅保留大致脉络;如无过多理解上的困难,不举例也可。--安忆Talk 2021年1月18日 (一) 13:16 (UTC)

(+)支持改为指引, 但反对在“争议解决指引”中加入不文明行为的举例, 在维基百科:文明中已有举例。--Wolfch (留言) 2021年1月18日 (一) 13:49 (UTC)

@Wolfch:我认为举例并非都能在文明方针中找到,如仅关注争议和冷处理两个章节,不过我对举例保持中立态度。-- 2021年1月18日 (一) 15:42 (UTC)

Wolfch 说的有道理。 修改建议如下:

  1. 在“文明态度”章节中各小节中,指向维基百科:文明对应各小节,和有关例子章节。
  2. 将“ 最近发生的例子”的实际发生过的不文明的行为,抽象为例子(隐去细节和人名), 放到维基百科:文明相应的例子部分, 帮助具体来评判什么是不文明的态度。这些有过共识的例子, 有点像法院的判例,在这里能作为参考的指引来劝导如何解决争议(保留实践中学来的经验)。实践中发现,只有抽象的准测,有很多模棱两可的情况,有时为解释准则而引起新的争议, 有过共识的例子能将不少模棱两可的情况清晰化.

--Gluo88留言2021年1月18日 (一) 14:33 (UTC)

争议解决指引中的文明态度内容和维基百科:文明的章节没有对应。另外, 在维基百科:文明中加入例子一事, 似乎是其他的讨论中在讨论的内容, 您在此提出, 我认为已经离题了。--Wolfch (留言) 2021年1月18日 (一) 14:39 (UTC)
@Gluo88:不好意思,提议的主题是争议解决指引,如有需要修改文明方针,建议另开一个新的提案,谢谢。此外,我认为不一定都只能在文明方针举例,如参与者能互相调适意见,在争议解决指引举例亦无妨。-- 2021年1月18日 (一) 15:54 (UTC)
同意, 谢谢。本提案描述的背景例子似乎是一个“恶意推定”并且维反 Wikipedia:假定善意方针的实际例子。 --Gluo88留言2021年1月18日 (一) 16:37 (UTC)
不反对升格拟议条文为指引,但是我不见得提案人“就第一点来说”所举的例子和拟议条文有太大关系,所以我想提案人进一步阐释该例和拟议条文的关系。(我认为该例更适合于论证提升WP:翻旧帐的地位和加强执行管理员方针与封锁方针中有关“封锁的目的并非惩罚用户”的条文。)@Pseudo Classes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0日 (三) 01:50 (UTC)
@Sanmosa:您好,“就第一点来说”中的案例主要是用来论证提议条文中的仅关注事件一节,该案例中的管理员确实是对人不对事,用来加强升格为指引的重要性,我认为并非与提议条文完全无相关,如果您认为不适合作为提议条文的案例,我将会将该案例移除。 2021年1月20日 (三) 02:15 (UTC)
了解,对于案例存否没意见。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0日 (三) 04:15 (UTC)

提案七日内无反对意见,亦无新留言,因此自即刻起公示提案七日(2021年2月3日 (三) 07:51 (UTC)止),如有异议请尽快提出。 2021年1月27日 (三) 07:51 (UTC)

已将User:Pseudo Classes/Wikipedia/争议解决指引的内容复制至Wikipedia:争议解决指引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8日 (四) 06:08 (UTC)

Pseudo Classes想问几个细节上的问题:

  • Wikipedia:争议解决指引#指引说明如有使用者被提报有不当行为,管理员可依照本指引提供的方式进行处理,然而这并不代表提报者为争议参与者,这些提报者仅代表社群做出决定 不是管理员进行处理吗?为什么是提报者仅代表社群做出决定
  • Wikipedia:争议解决指引#解决争议请尽量在争议扩及的范围极大或讨论没有共识时才提报到互助客栈,否则请在该页面之讨论页进行讨论:
似乎并不是所有争议都在在讨论页(如Talk:、User_talk、Wikipedia_talk:)里进行的。比如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就是在Wikipedia:名字空间里进行的。前几天就有一位用户把内容发到Wikipedia_talk:可靠来源/布告板里面。建议在冒号后面加入:“有关页面存废争议,请于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提报。有关来源争议,请在Wikipedia:可靠来源/布告板发起。--Steven Sun留言2021年1月28日 (四) 07:33 (UTC)
  • 因为提报者能为社群挺身而出来提报不当行为者,当然是代表社群做出提报的决定,无论提报理由是否属实。
  • 正因为如此,此句开头才写著“尽量”。
@Steven Sun:希望有解答到您的疑问,如果您对我的回答没有异议,那么公示将继续进行。-- 2021年1月28日 (四) 07:45 (UTC)
谢谢解答。那就继续公示吧。--Steven Sun留言2021年1月28日 (四) 09:57 (UTC)
目前的内容还没有完全翻译完是吗?如果本案通过,通过后的新增的内容不应直接归为指引,还需进行后续讨论。--东风留言2021年1月31日 (日) 06:22 (UTC)
@Easterlies:本应如此,请问您是担心我会忽视社群意见吗?更何况,翻译后的内容不会直接放进指引内,而是添加内部链接到参见一节内作为参考。-- 2021年2月2日 (二) 06:11 (UTC)
公示期内无异议,提案通过。 2021年2月3日 (三) 15:06 (UTC)

本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提议修改争议解决指引

提案人撤回: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现行条文

切记,请勿违反维基百科方针指引和行为准则,所有争议解决最终目标都是为了帮助编者和谐地编辑百科全书,而不是用来赢得任何胜利或成就。

提议条文

切记,请勿违反维基百科方针指引的原意,所有争议解决最终目标都是为了帮助编者和谐地编辑百科全书,而不是用来赢得任何个人的胜利或成就。

提议的章节位于指引说明,新增条文的理由是规则只是原则。 -- 月都 2023年4月12日 (三) 16:04 (UTC)

个人不建议该案获得通过,其一是行为准则似有必要保留,原因是具有约束力的内容不止方针指引(如,2020年规程第23号这类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共识),其二实践中并不是每次都从原意出发来适用方针指引,大多数时候遵守方针指引即可,个案少数时候适用《忽略所有规则(PL003)》、普遍问题作修正即可,促使适用方针指引者需要反复查找方针指引修正案的存档来确认原意反而是不现实且不效率。--KirkLU (A) 2023年4月13日 (四) 08:43 (UTC)
@月都你想改怎不按我最新版来改而拿旧版来改?我那版本也3个月而非几日前改的吧
@LuciferianThomas原意哪有不同了——勿用“进行”污染中文,要言简意赅。 捍粤者 2023年4月13日 (四) 13:13 (UTC)
“可能会成功将该使用者封禁”有暗示特定观点的意味;“如有使用者被提报有不当行为”中被提报人是主语,但“如有使用者举报他人的不当行为”中被提报人变成了宾语,这或许容易产生误解;“很容易会”的意思是“很大机会会”,直接改成“会”的话意思就变成了“必然会”,这明显与实情不符;“骚扰受害人”的问题跟“如有使用者举报他人的不当行为”的问题一样。另外,还是得提示一下你当时的修改是违反Wikipedia:共识#微小修订简易规定的规定的,你这样做有实际更动方针指引文字,但你并没有在修订后在{{Bulletin}}的“公告”栏位加入连结宣告该修订已获通过。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4月13日 (四) 13:19 (UTC)
复查该用户有大量类似未经公告的微小编辑,请协助检查。--西 2023年4月13日 (四) 14:26 (UTC)
@LuciferianThomas:我就不检查了,看到一处回退一处吧,要是捍粤者再这样做的话,请管理员封锁就可以了。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4月14日 (五) 16:19 (UTC)
…原来有这规则㗎?微小修订简易规定是不是指我修饰那些方针与指引框列的页面之语句后要在Template:Bulletin页公示?除方针与指引框列的页面还有没有要这样公示的页?
——勿用“进行”污染中文,要言简意赅。 捍粤者 2023年4月14日 (五) 18:08 (UTC)
其实我不完全反对捍粤者的版本;谢谢KirkLU指出这点,行为准则所需的共识,不亚于方针或指引。 -- 月都 2023年4月13日 (四) 23:16 (UTC)

本讨论已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完成:
查为有用户不当擅自修订指引内容并影响原意,已回退。建议条文与原版本相同。--西 2023年4月12日 (三) 23:08 (UTC)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现行条文
  • 任何使用者都能举报明显的破坏者或屡次违反维基百科方针、指引和行为准则的使用者,并交由管理员快速处理,可能会成功将该使用者封禁。
提议条文
  • 任何使用者都能举报明显的破坏者或屡次违反维基百科方针、指引和行为准则的使用者,并交由管理员快速处理,结果可能会导致该使用者被封禁。

提议的章节位于指引说明。封禁是阻止损害维基百科的最后手段,并不是满足任何人的成就感。 -- 月都 2023年4月12日 (三) 16:0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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