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麥加利地震烈度表
此條目需要擴充。 (2013年2月15日) |
麥加利地震烈度表(英語:Mercalli intensity scale)是一個用來量度地震烈度的單位,也就是說用來量化地震對某一特定地點所受到的影響。由地震時地面建築物受破壞的程度、地形地貌改變、人的感覺等宏觀現象來判定。地震烈度源自和應用於十度的羅西–福雷爾地震烈度表,由義大利火山學家朱塞佩·麥加利在1883年及1902年修訂。後來多次被多位地理學家、地震學家和物理學家修訂,成為今天的修訂麥加利地震烈度表(Modified Mercalli intensity scale)。麥加利地震烈度從感覺不到至全部損毀分為1至12度。5度或以上才會造成破壞,烈度會因觀測地點的不同而異。
修訂麥加利地震烈度現在於美國、南韓、香港等地都有採用。並以「修訂麥加利地震烈度表」為基礎延伸出、由印度、各前蘇聯加盟國、以色列等地採用的MSK烈度;繼而再衍生歐洲採用的EMS烈度,以及中國大陸的烈度標準。
烈度
等級 | 震度 | 情況 |
---|---|---|
1(I)度 | 1.0–3.0 | 無感覺。只有儀器能觀察到。 |
2(II)度 | 3.0–3.9 | 在靜止的情況下,少部分人有感覺。 |
3(III)度 | 大部分室內的人感覺到震動,很多人意識不到是地震。 | |
4(IV)度 | 4.0–4.9 | 連室外的人也感覺到震動;家中較小的飾物開始搖晃,但不造成破壞。 |
5(V)度 | 所有人都有感覺;睡者驚醒,牲畜不寧,擺鐘停擺,不穩定的物件可能傾翻。 | |
6(VI)度 | 5.0–5.9 6度–7度
6.0–6.9 7度–8度 7.0 以上 8度以上 |
很多人慌張逃跑,走路搖晃;玻璃破碎,書籍或擺設從書架掉下,家具移動或翻倒,破壞輕微。 |
7(VII)度 | 站立困難。家具損壞。 未加固,建築材料差的建築物出現裂縫或毀壞,開車中的人可以察覺。 | |
8(VIII)度 | 煙囪、紀念碑、塔、牆倒塌,重型家具移動。 未周密考慮抵抗外力的建築物遭受某種損壞,部分嚴重損毀。水平方向抗力弱的建築物倒塌。破壞力強。 | |
9(IX)度 | 人民普遍恐慌。 未周密考慮抵抗外力類建築物隨時倒塌。 建築物可能脫離地基。 | |
10(X)度 | 一些木造建築物毀壞,大多數建築物連同地基毀壞。 鐵路軌道輕微彎曲。 | |
11(XI)度 | 只有少數建築物尚未倒塌。 鐵路軌道明顯彎曲,地下管道完全不能使用,地面有很多裂縫、大規模滑坡、山崩,地表斷裂。 | |
12(XII)度 | 所有建築物遭受毀滅性破壞,動植物可能滅絕。 天崩地裂,視線扭曲,地貌改觀。 地殼呈波浪狀劇烈抖動或形成大峽谷,物體被拋入空中。 |
與其他震度的關係
與中國(CSIS)、日本儀器烈度標準的比較
時任福建省地震局局長、地震學者金星團隊的研究指出,日本(日本氣象廳計測烈度)、美國(基於ShakeMap標準計算的麥加利地震烈度)、中國大陸(中國地震烈度表)三種不同的烈度標準可以統一地換算為由有效峰值加速度Am表示的關係,具體如下[1]:
中國(CSIS) | 美國(ShakeMap) | 日本(計測烈度) | 日本(對應烈度等級) |
---|---|---|---|
I度 | <2.0 | <0.8 | 烈度0 |
烈度1 | |||
II度 | 2.0~2.6 | 0.8~1.5 | 烈度1 |
烈度2 | |||
III度 | 2.6~3.2 | 1.5~2.1 | 烈度2 |
IV度 | 3.2~3.9 | 2.1~2.8 | 烈度2 |
烈度3 | |||
V度 | 3.9~4.6 | 2.8~3.5 | 烈度3 |
VI度 | 4.6~5.7 | 3.5~4.2 | 烈度4 |
VII度 | 5.7~6.5 | 4.2~4.9 | 烈度4 |
烈度5弱 | |||
VIII度 | 6.5~7.4 | 4.9~5.6 | 烈度5強 |
烈度6弱 | |||
IX度 | 7.4~8.2 | 5.6~6.3 | 烈度6弱 |
烈度6強 | |||
X度 | 8.2~9.0 | 6.3~7.0 | 烈度6強 |
烈度7 | |||
XI度 | 9.0~9.8 | 7.0~7.7 | 烈度7 |
XII度 | >9.8 | >7.7 | 烈度7 |
參考資料
- 信息來自 The Severity of an earthquake pamphlet of the U.S. Geological Survey and the website of the U.S. National Earthquake Information Center in Golden, Colorado.
參看
外部連結
- ^ 金星,張紅才,李軍,康蘭池,韋永祥,馬強. 地震仪器烈度标准初步研究. 地球物理學進展 (北京). 2013, 28 (5): 2336-2351 (中文(簡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