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台之(?—?),字元辰,范陽郡遒縣(今河北省淶水縣北)人,祖沖之的曾祖父。
太元年間,祖台之官至侍中、光祿大夫。擔任尚書左丞時,曾經被中書令王國寶酗酒羞辱,王國寶攘袂大叫,用盤盞樂器扔祖台之,祖台之害怕而不敢言,被御史中丞褚粲所彈劾。晉孝武帝以祖台之懦弱,不是監司之體,與王國寶一起免官。祖台之《志怪》一書,兩卷,流傳於世[1]。
家庭
子女
參考資料
- ^ 《晉書·卷七十五 列傳第四十五》
- ^ 《南史·卷七十二·列傳第六十二》:祖沖之,字文遠,范陽遒人也。曾祖台之,晉侍中。祖昌,宋大匠卿。父朔之,奉朝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