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遺產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遺產民法學中指死者死亡時,身後留下的財產總數或各種法律關係所取得之權利或義務、以及物之占有等,凡是非專屬於已死亡的被繼承人,其人留下一切所有之標的,皆是該被繼承人之遺產;這些財產權利、義務等,會依相關法律規定、被繼承人生前之意願表示如遺囑等處理[1]

後來借指歷史上遺留下來的物質精神財富,如自然遺產文化遺產。有些人生前立遺囑、用信託方式或離世後遺產繼承人將財產捐贈社會公益,前者如遺贈,後者則為取得遺產之繼承人依被繼承人遺志另外為捐贈之處分行為。

相關

參考資料

  1. ^ 藝術與建築索引典—遺產(財產)[永久失效連結] 於2011 年4 月11 日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