閻必崇
閻必崇為康熙三年(1664年)甲辰科進士。康熙十二年(1673年)接替董士哲任華亭縣知縣一職,康熙十六年(1677年)由南夢班接任[1][2]。
參考資料
- ^ 长治县进士名录. 長治市情網. [2013-08-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8-19).
- ^ 編纂委員會. 《上海旧政权建置志》. 上海: 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 2001年. ISBN 7-80618-881-9.
官銜 | ||
---|---|---|
前任: 董士哲 |
華亭縣知縣 1673年-1677年 |
繼任: 南夢班 |
|
這是一篇關於清朝人物的小作品。您可以透過編輯或修訂擴充其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