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討論:管理員解任投票/Shizhao/第4次/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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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需要,請將所有討論移到討論頁,頁面太長會不便於只希望投票的人士。-HW (討論 - 貢獻) RfA 2010年4月9日 (五) 03:45 (UTC)
- 先行隱藏了舊討論,要查閱自己開來看吧,遲點我就可能會將它們存檔。-HW (討論 - 貢獻) RfA 2010年4月9日 (五) 03:47 (UTC)
- 就移動意見區到討論頁吧。--同舟 (留言) 2010年4月9日 (五) 03:53 (UTC)
- 誰有空去看討論頁?是想掩飾嗎?--220.246.107.176 (留言) 2010年4月9日 (五) 03:55 (UTC)
- 溫馨提示:如果將一個條目收進自己的「監視列表」中那其討論頁的更新情況都會顯示在監視列表中。--同舟 (留言) 2010年4月9日 (五) 04:01 (UTC)
- 本頁不足七天便達到了100KB,是否需要另設存檔頁?-HW (討論 - 貢獻) RfA 2010年4月9日 (五) 09:53 (UTC)
- 溫馨提示:如果將一個條目收進自己的「監視列表」中那其討論頁的更新情況都會顯示在監視列表中。--同舟 (留言) 2010年4月9日 (五) 04:01 (UTC)
- 誰有空去看討論頁?是想掩飾嗎?--220.246.107.176 (留言) 2010年4月9日 (五) 03:55 (UTC)
- 就移動意見區到討論頁吧。--同舟 (留言) 2010年4月9日 (五) 03:53 (UTC)
- 我還是一個很簡單的問題:為什麼你不能把內容寫的讓人看起來很重要,或者不像是單純的宣傳或者是廣告?。所謂言不及意就是指這種狀況。作為一個撰寫者,寫作前的整理和查閱是你的工作,不是閱讀者的工作。所謂的衍生閱讀和其他鏈結是讓讀者對這個條目產生興趣之後,想要去知道更多的訊息。假如你撰寫的內容讓讀者一頭霧水,不知道你在說什麼,不感興趣,或者是看不出重點,問題是出在讀者身上嗎?有的時候,新聞中會出現某個電視或者是電影的導演或製作,認為是觀眾無法理解他們的想法或者是邏輯,而對作品提出負面的批評是不對的,這樣的說法通常會被接受嗎?-cobrachen (留言) 2010年4月9日 (五) 11:53 (UTC)
以下留言於2010年4月9日03:20移自投票區:
- (!)意見,提刪是因為你沒有加版權或來源信息。書生的做法完全正確。--同舟 (留言) 2010年4月9日 (五) 01:03 (UTC)
- (!)意見,我是有加上了正確的來源信息。希望你不要誤會。--PowerY (留言) 2010年4月9日 (五) 01:14 (UTC)
- (!)意見,已經被刪檔案的情況我不知道啦,但File:時の 專輯.jpg在你補充了來源地址後不就沒事了。之前你填寫得還是不夠才被掛{{nosource}}。--同舟 (留言) 2010年4月9日 (五) 01:23 (UTC)
- (!)意見,我是有加上了正確的來源信息。希望你不要誤會。--PowerY (留言) 2010年4月9日 (五) 01:14 (UTC)
[1]又一個因為沒有寫檔案來源導致提刪的人投贊成票,自己理虧還要說別人無理。--同舟 (留言) 2010年4月9日 (五) 14:53 (UTC)
看到有人說自己從2007年加入到現在,看到書生提出刪除多少多少云云,所以不配當管理員。這讓我想起過去好像也是書生的罷免案,提出的人就像是現在一樣,搞不清楚狀況,把一般用戶和管理員才擁有的權利混在一起,然後認為使用一般用戶權利是錯誤的,可是卻是要摘掉管理員的權限。
過去也對那些搞不清楚狀況的人提到過:一般用戶就可以提請刪除,你去罷免誰?連權限的可使用對象都搞不清楚,還要特別強調自己的老資格,或者是看過/參與過書生的罷免案,那麼,我就有一個很簡單的問題要請教這幾位:你們在這裡這麼久,卻連維基用戶的權限區分都搞錯,還要特別強調自己的資歷,不更是讓其他人覺得你們在搞什麼?
所以,還要拿提請刪除的數量來作為應該罷免的理由,然後還說自己看了很多書生如何的作為,以及無法寫出一個條目為什麼重要,卻又要急著表現撰寫而遭到刪除的抗議,我只有兩個字形容。-cobrachen (留言) 2010年4月9日 (五) 19:28 (UTC)
- 請Cobrachen討論時,不要惡意猜測別人動機,吃相極難看。現時事實是,一般用戶有權提刪,但有些人比一般用戶更有權提刪。而書生提刪往往不按程序,不能以身作則,製造爭拗,己經足以是支持罷免理由。我只看到,有些人以書生護駕自居,我這個只對公用事業管制條目有興趣的人,都不得不發言。Littlegreenman (留言) 2010年4月9日 (五) 19:39 (UTC)
- 管理員的權限是建基於信任,就我個人而言不能信任某人,當然投票支持罷免。我亦一直知道罷免管理員後該人仍然可以提刪,罷免後一個人是否有權提刪應該屬於罷免目的的問題,而我不只為了不讓書生提刪這麼簡單,而是認為書生對收錄準則的觀點有礙中文維基發展,所以不應再獲得整套管理員連行政員權限。最後,我對以是否寫出重要性作為收錄準則非常反感。僅此澄清。—Baycrest (作客) 2010年4月9日 (五) 19:56 (UTC)
- 那也只表示了支持罷免不是建基於書生是否盡責,而是因為他提刪/刪除了支持罷免者重視的(新手失誤又好,非失誤也好)貢獻罷了。所以為什麼結果還是用投票這種有違維基精神的方式來解決書生的爭議,因為大家對維基百科的收錄標準分歧已經到達了一個水火不容的地步,我覺得福佳沒資格被維基百科收錄,我覺得應該嚴格控制條目文字與非必要圖片thumbnail的比例(特別是已經有{{commonscat}}的連接下),就這麼樣。-- 同舟 (留言) 2010年4月9日 (五) 23:3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