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蘇里船歌
《烏蘇里船歌》是根據赫哲族民歌曲調改編的、由民歌歌唱家郭頌演唱的一首歌曲。這首歌曲具有鮮明的東北地方色彩,被認為是地道的赫哲族新民歌[1],而且已經成為赫哲族的文化象徵和標誌。
烏蘇里江位於黑龍江省東部,中國的最東端,是中國和俄羅斯的界河。赫哲族主要分佈於黑龍江、松花江和烏蘇里江交匯構成的三江平原和完達山余脈,是中國人口最少的民族之一。
歷史
《烏蘇里船歌》創作於1962年,由胡小石和郭頌作詞,郭頌和汪雲才改編曲調[a]。1961年,第一屆哈爾濱之夏音樂會成功舉辦,在全國影響很大,但是原創作品較少。為籌備第二屆哈爾濱之夏音樂會,省內的音樂創作者紛紛到各地採風。作為中國人口最少的民族之一,赫哲族在新中國成立之後,生活迅速得到改善,他們的事例引起了作者們的關注。胡小石和汪雲才來到了赫哲族的聚居地烏蘇里江畔的四排赫哲族鄉,與赫哲漁民同吃同住[3]。據胡小石回憶,民間藝人葛德勝演唱的伊瑪堪和付萬金演唱的各種赫哲族民歌,給兩位作者帶來了不少靈感,特別是作曲家汪雲才,把當時流傳的嫁令闊、伊瑪堪的旋律用手記譜的方式全都記錄下來,幾乎將能搜集到的民歌一網打盡,哪怕只有一兩句曲調也記錄下來[2]。
採風歸來以後,他們和郭頌一起在赫哲族民間曲調《想情郎》的基礎上進行藝術再創作,反覆修改歷時大半年之後才正式定稿。其後郭頌受文化部派遣出訪日本,他在非正式演出時試唱了幾次新作品,效果很好;歸國途中經過香港,他也演唱了這首歌,反響熱烈,還錄製了這首歌的第一張唱片。1962年在北京的一場民族唱法歌唱家(郭蘭英、胡松華和郭頌)聯合音樂會上,郭頌第一次在大陸正式演唱了《烏蘇里船歌》。不久之後,中央人民廣播電台將這首歌錄製成了「每周一歌」,在黃金時段向全國播放。中國唱片公司也出版了這首歌的唱片,獲得了首屆「金唱片獎」[3]。
20世紀80年代初,由作曲家瞿希賢改編的無伴奏合唱曲《烏蘇里船歌》版本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選入亞太地區音樂教材[2]。
曲調背景
嫁令闊,是赫哲語音譯,為「唱歌」之意,是除歌舞曲(「哈康布力」歌曲)、說唱(伊瑪堪)調和薩滿歌曲以外所有傳統民歌的泛稱,包括小調、小曲、號子、兒歌等多種體裁。目前,嫁令闊已經入選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嫁令闊演唱的內容大都與打魚狩獵有關,除漁歌、獵歌外,還有讚歌、情歌、悲歌等,而《烏蘇里船歌》屬於讚歌這一類別。
《烏蘇里船歌》主體部分依據的這段赫哲族民歌「嫁令闊」調,在赫哲族中家喻戶曉,也是最具代表性的赫哲族傳統民間曲調。它一曲多用,多首名稱不同的赫哲族民歌都用這首曲調演唱,如《狩獵的哥哥回來了》,以及《想情郎》、《我的家鄉多美好》、《等阿哥》[4]。
歌曲結構
《烏蘇里船歌》的曲體結構是加引子和尾聲的單樂段結構形式,完全承襲了赫哲族傳統民歌的結構體式。
第一部分序唱是根據赫哲族的說唱音樂「伊瑪堪」改編的散板性引子,曲調華麗繁縟,暢快大氣。引子部分的襯詞來源於「赫呢哪」襯腔。「赫呢哪」調從傳統上原是赫哲族女子演唱的歌調,與嫁令闊一樣,男女演唱互不相混。全曲無正詞,只用「赫、呢、哪」三個襯字反覆、重疊變化着自吟自唱,有很強的自娛性和即興性,多在家中織魚網、熟魚皮、獸皮和晾曬魚肉和獸肉乾時演唱。後隨着與男子共同勞動,為男子所喜唱,將「赫呢哪」調中的襯詞運用到嫁令闊的曲調中[4]。「啊郎赫赫呢哪」的呼喚與緊接着的回聲模仿,實虛相間,使人感到晨曦未晞。
第二部分是歌曲主體部分,也是唱曲中心部分和主要唱詞部分,是根據赫哲族民歌改編的行板。主題音樂旋律運用了中國傳統民歌「起承轉合」四樂句結構。共三段歌詞,第一段描寫赫哲族漁民在江面打魚的場面,第二段描寫大頂子山和船帆的景象,第三段描寫赫哲族人民走上幸福路的喜悅心情。
第三部分是用「伊瑪堪」改編的散板性的尾聲,仍只用虛詞,與第一段的引子相呼應[5]。
歌曲特點
赫哲族是以漁獵為其主要生產方式的民族,划船、捕魚是其主要的勞動內容。《烏蘇里船歌》的旋律進行與節奏形態特徵,無不顯現漁獵生產勞動的印記。《烏蘇里船歌》以赫哲族民歌曲調的核心風格——「波浪型」旋律線條為主[1],級進與跳進相結合,給人以波浪起伏、浪花滾滾的感覺;而其節奏特點是「划動型」,主要由「長短型+平均型+長型」構成,類似划船時雙手前推與回擺雙槳的動作節奏[4]。
著作權糾紛案
1999年11月,中央電視台與南寧市政府共同主辦了 「1999南寧國際民歌藝術節」開幕式晚會。在郭頌演唱完《烏蘇里船歌》後,主持人說:「剛才郭頌老師演唱的《烏蘇里船歌》明明是一首創作歌曲,但我們一直以為它是赫哲族人的傳統民歌。」黑龍江省饒河縣四排赫哲族鄉政府認為,《烏蘇里船歌》是基於赫哲族人民在長期勞動和生活中逐漸產生的反映赫哲族民族特點、精神風貌和文化特徵的民歌曲調改編而成,郭頌及相關單位侵犯了其著作權,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了訴訟。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判決認定:《烏蘇里船歌》的主曲調是郭頌等人在赫哲族民間曲調《想情郎》的基礎上進行的藝術再創作,改編成的作品。郭頌等人使用作品《烏蘇里船歌》時,應該客觀地註明該歌曲曲調是源於赫哲族傳統民間曲調改編。
《烏蘇里船歌》案是中國第一起民間文學藝術作品著作權糾紛案, 也是中國第一起少數民族文化權利保障糾紛案[6]。
註釋
參考來源
- ^ 1.0 1.1 孔卓. 《乌苏里船歌》赏析. 藝海. 2014, (1): 105–106.
- ^ 2.0 2.1 2.2 李鳳雙; 管建濤; 王建. “56岁”的《乌苏里船歌》,仍在传唱. 新華每日電訊. 2018-11-23.
- ^ 3.0 3.1 尤雪松. 《乌苏里船歌》的创作历程. 奮鬥. 2017, (18): 63.
- ^ 4.0 4.1 4.2 吳璇. 《乌苏里船歌》与《狩猎的哥哥回来了》平行比较. 北方音樂. 2015, (23): 20.
- ^ 楊亞新. 《乌苏里船歌》赏析. 職大學報. 2012, (6): 55–56,118.
- ^ 田艷. 《乌苏里船歌》案与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保障研究. 廣西民族研究. 2007, (4): 190–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