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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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墓
合肥市文物保護單位
所在包河區包公街道包河社區蕪湖路72號
分類古墓葬
時代

包公墓全稱包孝肅公墓園,是包拯(999-1062)及其夫人董氏、子孫的墓葬,位於安徽省合肥市,原在東郊大興集(瑤海區大興鎮),1987年遷葬於包河區包公街道包河社區包河南畔的蕪湖路72號,緊鄰包公祠

1956年,包孝肅公墓園曾列為安徽省文物保護單位。1973年合鋼二廠擴建時發掘,因此在1982年重新核定省保單位時取消。1987年遷葬於包公祠旁。2004年12月31日,遷建後的包公墓,列為第三批合肥市文物保護單位[1]

歷史

宋仁宗嘉祐七年五月二十五日(1062年),包拯在開封去世,享年六十四歲,次年歸葬家鄉廬州合肥大興集。

南宋建炎三年(1129年),金兵佔領廬州,盜掘破壞了包公墓。包氏後裔將包公遺骨從墓室中遷出,安葬在夫人董氏墓中。包公誕辰200周年(1199年)時,南宋官員重修包公墓。

1973年3月,合鋼二廠擴建,位於該廠附近的包公墓必須遷走,當時由省博物館對包公墓進行清理髮掘,歷時四個月,共發掘包拯家族墓12座,4座磚室墓,8座土坑墓。出土墓誌六方,分別屬於包公和夫人董氏、大兒媳崔氏、次子包綬、次兒媳文氏和長孫包永年,以及瓷器、銀器、銅器、陶器共計50餘件。當時包拯老家肥東文集拒絕安葬包拯及其子孫的遺骨,最後只能存放在包公第三十四世孫包遵元家山牆的披廈內。1975年冬,他們將11個紅陶罐裝置的遺骨偷葬於肥東文集。十多年後,才發現遺骨大部分已經腐爛。

1985年開始對包公墓園進行重建,1987年建成,將省博物館吳興漢用於研究的20塊包拯遺骨放入棺木中,另有15塊保存在省博物館。重建的墓園佔地3公頃,建築面積1500平方米,由古建築家潘谷西設計,按宋《營造法式》建造。主要建築物有照壁、子母雙石闕、神道碑、祁門、望柱、石像生、享堂、包拯墓等。

參考

  1. ^ 合肥市文物保护单位一览表(四县一市). 合肥市文物保護中心. 2023-05-09. [失效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