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波 (1959年)
李建波(1959年2月—),男,河南鞏義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管理學碩士,副研究員。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後因違紀被責令辭職。
生平
1981年底,李建波大學畢業,先後在河南省洛陽地區紀委、中共河南省委辦公廳、中央紀委研究室、中共山東省臨沂市委、中共中央辦公廳任職。
1995年11月起,擔任中共中央辦公廳調研室政治組副組長、副巡視員。1998年10月起,擔任中共中央辦公廳調研室科教組組長(2000年1月起,兼任巡視員)。
2001年3月起,擔任中共中央辦公廳秘書局副局長兼中共中央辦公廳法規室主任、巡視員。2003年9月起,擔任中共中央辦公廳機要交通局局長。2012年3月起,擔任中央紀委駐交通運輸部紀檢組組長、交通運輸部黨組成員。
處分
2017年1月8日,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七次全體會議閉幕,會議通過關於交通運輸部黨組成員李建波同志違紀問題的審查報告,追認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給予李建波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的決定,並責令其辭去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職務[1][2]。2019年3月,不再擔任交通部黨組成員。
參考文獻
中國共產黨職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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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楊利民 |
中共中央紀委駐交通運輸部紀檢組組長 2012年-2015年 |
繼任: 宋福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