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虞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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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虞卿(783年—835年),字師皋唐代虢州弘農縣人。

歐陽修岳父楊大雅之先祖。楊寧之子。楊漢公之兄。白居易之妻即楊虞卿的堂妹。[1]興元元年(783年)生。[2]元和五年進士,為校書郎,擢監察御史。與陽城友好。性柔佞,依附李宗閔,「以能明比唱和,故時號黨魁」 。李宗閔甚器重他,歷官弘文館學士、給事中、工部侍郎。大和七年(833年)李德裕拜相,乃奏請朝廷出之為常州刺史。[3]大和八年(834年)李宗重入相位,起用虞卿任工部侍郎。官至京兆尹(首都市長)。京城謠傳鄭注為皇上合制金丹,需以小孩的心肝入藥。文宗得知後十分惱恨。大和九年七月一日,鄭注勾結李訓誣陷虞卿,說謠言出自虞卿的家屬,貶虔州司馬。再貶虔州司戶。[4]大和九年(835年),卒於任上。[5]

註釋

  1. ^ 白居易《與楊虞卿書》云:「仆之妻,即足下從父妹,可謂親矣」。《舊唐書》卷一六六《白居易傳》:「楊穎士、楊虞卿與宗閔善,居易妻,穎士從父妹也。」
  2. ^ 楊虞卿之生卒年,史傳無明文記載。白居易有《送楊八給事赴常州》詩云: 「五十得三品,百千無一人。」此處楊八即楊虞卿,大和七年由給事中出京為常州刺史。如果大和七年年五十,其生年則為興元元年。
  3. ^ 《舊唐書·文宗紀》載:大和七年三月,「給事中楊虞卿為常州刺史。」
  4. ^ 《舊唐書·文宗紀下》載:「(大和九年八月)宗閔黨楊虞卿、李漢、蕭瀚皆再貶。」
  5. ^ 張采田《玉溪生年譜會箋》系楊虞卿卒於大和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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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

  • 《牛羊日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