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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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
加掛牌子 中共深圳市委教育工作委員會


1999年規定印章直徑4.2厘米,中央刊五角星,由廣東省人民政府製發。


深圳市教育局形象標誌

主要領導
市委教育工委書記、局長 鄭秀玉
市委教育工委副書記 楊平
副局長(4) 趙立、 王汝津、 邱成瑜、 鍾義應
紀檢監察組長 劉鵬
二級巡視員 關蘇
主任督學 蔡茂洲
機構概況
上級機構 深圳市人民政府
機構類型 深圳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行政級別 副地廳級
本級中共組織 中國共產黨深圳市教育局黨組
本級紀檢監察機構 深圳市紀委監委派駐第十一紀檢監察組
聯絡方式
總部
 實際地址 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市民中心C區二層
對外官網 szeb.sz.gov.cn/

深圳市教育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深圳市人民政府主管教育的組成部門[1]

職責

根據《深圳市教育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深圳市教育局承擔下列職責[1]

  1.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擬定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2. 承擔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的責任;承擔綜合管理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和特殊教育職責;促進民辦教育發展;指導學校規範辦學管理、實行教育教學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3. 指導協調學校設置;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各類教育招生計劃,管理教育招生考試工作;負責高校學生思想教育工作、助學貸款管理及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創業指導與服務工作。
  4. 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工作,指導教育系統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負責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的繼續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外籍教師引進工作。
  5. 承擔教育經費管理職責;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教育收費的政策規定;指導檢查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6. 承擔指導監督學校安全管理責任;指導學校安全保衛工作;指導各類學校德育、法制教育、國防教育和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配合普通話推廣和文字規範工作。
  7. 負責規劃、指導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導和協調學校電化教育、教育技術裝備等設施建設;參與協調教育系統學校基本建設工作。
  8. 指導各類學校後勤規範化管理工作;規劃、指導和協調教育系統的科研、科普工作;開展對外教育交流與合作。
  9. 承辦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置

內設機構

  • 工委辦公室
  • 辦公室
  • 機關黨委(人事處)
  • 政策法規處
  • 發展規劃與財務管理處
  • 高等教育處(中外合作辦學處)
  • 基礎教育處
  • 職業與終身教育處
  • 社會力量辦學管理處
  • 校外教育培訓監管處
  • 學前教育處
  • 德育與體育衛生藝術教育處
  • 學校安全管理處
  • 教育督導處(市政府教育督導室)
  • 校外教育培訓監管處

直屬機構

市屬中小學校

參考資料

  1. ^ 1.0 1.1 深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机构概况. szeb.sz.gov.cn. [2021-02-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30).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