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英 (明朝宦官)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金英(1394年—1456年),明朝宣德司禮監太監。

生平

明宣宗司禮監太監,親信用事。宣德七年(1432年),他和范弘一起被賜免死詔書。明英宗即位,他和興安都受寵信。王振專權,漸漸失勢。正統十四年(1449年)夏天有旱災,明英宗命他掌管刑部,他坐在中間,尚書以下左右分列,定六年一次審錄。秋天,明英宗土木之變瓦剌俘虜,郕王朱祁鈺請他和興安召集朝臣商議國事。侍讀徐珵倡議南遷,遭到金英和興安斥責。景泰元年(1450年)十一月,因為貪贓之罪,下獄論死。明代宗下令改為囚管,永不敘用[1]

前任:
王振
司禮監掌印太監
1449年—1450年
繼任:
興安

傳記資料

延伸閱讀

[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明史卷三百〇四》,出自《明史

參考

  1. ^ 郭超主編. 四库全书精华 史部 第3卷. 北京:中國文史出版社. 1998: 2993. ISBN 7-5034-0924-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