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卜杜傑力力·麥提納斯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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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卜杜傑力力·麥提納斯爾(1990年1月5日—2014年6月16日),生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策勒縣維吾爾族,個體醫生、恐怖主義組織成員[1][2]

2012年2月,他受宗教極端思想影響加入恐怖組織,多次參加非法宗教活動和暴恐體能訓練;該年5月,他夥同他人在恐怖組織內部殺害了兩名不服從管理、欲退出組織的成員,又策劃並實施暗殺鄉幹部未遂;6月,他接受上級指令製造並提供爆炸裝置,導致一非法講經點內兒童1死17傷。[3]

2013年3月28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田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判決阿卜杜傑力力·麥提納斯爾犯參加恐怖組織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爆炸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阿卜杜傑力力·麥提納斯爾上訴至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同年11月15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做出刑事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4]

2014年6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死刑覆核裁定[2]。16日,阿卜杜傑力力·麥提納斯爾被處決。

參考文獻

  1. ^ 新疆涉暴恐7案13人被执行死刑_新闻中心_正义网. news.jcrb.com. [2021-04-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4-19). 
  2. ^ 2.0 2.1 阿卜杜杰力力·麦提纳斯尔参加恐怖组织、故意杀人、爆炸死刑复核刑事裁定书 - 维基文库,自由的图书馆. zh.wikisource.org. [2021-04-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4-24) (中文(簡體)). 
  3. ^ 新疆涉暴恐7案13人被执行死刑. [2014-06-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6-17). 
  4. ^ 最高法院死刑案例解读阿卜杜杰力力·麦提纳斯尔故意杀人. [2019-07-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