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2:海南省部分區域現由中華民國、越南、菲律賓和馬來西亞實際控制,參閱南海諸島。
注3:西藏自治區部分區域現由印度、不丹實際控制,參閱中印邊界問題、中不邊界爭議。
注4:本模板行政區劃參考中國政府網2005年6月15日公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