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城镇 (溧阳市)
周城镇 Zhōuchéng Zhèn(汉语拼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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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撤销建制镇 | |
坐标:31°21′18″N 119°19′34″E / 31.355°N 119.326°E | |
国家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上级行政区 | 溧阳市 |
建立 | 1988年-2007年 |
语源 | 宋末抗元义民在此筑城结寨 |
政府驻地 | 周城集镇 |
村级区划单位数 | |
面积 | |
• 总计 | 70.9 平方公里(27.4 平方英里) |
时区 | 北京时间(UTC+8) |
行政区划代码 | 320481117 |
邮政编码 | 213342 |
电话区号 | +86 (0)519 |
毗邻 | (2000-2007年)天目湖镇、南渡镇、新昌镇、社渚镇 安徽郎溪县:岗南乡→凌笪乡 |
周城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下辖的一个已撤销乡镇级行政单位,位于溧阳市西南部。2007年撤销。
历史
北宋设从山乡,南宋增设周城步,明朝从山乡改为从山区。中华民国时期重建县下区划,设置周城镇,一度作为县辖区驻地,1949年拆分乡镇后改为周城乡,隶属于县辖社渚区,1957年后直属于溧阳县,1958年后改称周城公社,1960年至1961年划归社渚公社,1983年后复称周城乡。
1988年周城撤乡建镇,2007年撤销周城镇,原辖地大部划归社渚镇,东部少部划归天目湖镇[1]。
行政区划
撤销前周城镇下辖以下地区:
周城镇社区、梅山村、金庄村、周城村、汤山村、金峰村、金山村、欣丁村、洙漕村和濮家村。
注释
- ^ 省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溧阳市部分镇行政区划的批复. 江苏省政府网.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07-03-17 [2018-08-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