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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意志中央银行 (东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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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意志中央银行
Deutsche Notenbank
德意志中央银行总行 二战之前为德累斯顿银行总部,现为饭店
德意志中央银行总行
二战之前为德累斯顿银行总部,现为饭店
总部 东德柏林
成立1948 年 7 月 20 日
所有者国有
中央银行苏联 德国苏占区
 东德
货币马克
DDM (ISO 4217)
前身德意志发行与转汇银行
"Deutsche Emissions- und Girobank"
后继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国家银行
"Staatsbank der DDR" (1968年)

德意志中央银行是1948年至1968年间苏联占领区及后来的东德中央银行。成立于1948年7月20日,是德意志发行与转汇银行("Deutschen Emissions- und Girobank")的继承者。德意志发行与转汇银行的创立时间则为 1948年5月21日,该银行负责担任苏占区的中央银行机构,但无权发行货币。 [1]

1947 年 2 月,德意志发行与转汇银行已在德国苏联占领区的五个地区成立。 [2]并且担任苏占区内的货币流通以及维持苏占区内的交易活动管理等任务。而西部占领区及之后成立的西德则由1948年成立的德意志国家银行和之后于1957年改组而成的德国联邦银行承担了这些任务。

该银行的所在地首先设在波茨坦, [3]后来又设在东柏林。根据德国经济委员会的决定,德国央行收到了1948年7月在德国苏联占领区和前大柏林地区拥有唯一发行新币的权利。 [4]1951年10月31日的的德意志中央银行法赋予了德意志中央银行发行纸币和管理东德国家预算现金交易的唯一权利。 1957年至1967年,该银行在东德发行了第一张旅行支票。德国外贸银行(DABA)从1967年起接手了这项任务。但作为非独立机构,它受到东德财政部的监管。

许多国家级信贷机构也一并被并入德意志中央银行。例如:1950 年,萨克森州的萨克森州立银行 (Sächsische Landesbank)和萨克森州发行与转汇银行(Emissions- und Girobank Sachsen)也一并被并入德意志中央银行。 [5]

1968年1月1日,德意志中央银行更名为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国家银行("Staatsbank der DDR")。

德意志中央银行的法条依据最初是来自于1948年7月20日德意志中央银行自身的法令(ZVOBl. S. 291) [6]以及后来1951年10月31日由国家颁布的《德意志中央银行法》。 [7]

结构

该银行的管理机构是行政委员会和董事会。董事会负责管理德意志中央银行的所有业务,并代表银行出席相关现场以及雇用和解雇员工。它由主席、副主席和其他最多四名的董事组成。

董事会负责德意志央行的活动及总体管理和控制。它由 17 名成员组成,在 DWK HV 财务负责人的主持下,以荣誉方式工作,并以简单多数通过了决议。管理委员会由持有股本的DWK主要行政部门负责人、发行银行和转账银行行长、 FDGB联邦执行委员会的两名代表、农民互助协会的一名代表组成以及由 DWK 任命的国有企业代表。根据 1951 年 10 月的《德国中央银行法》,德国央行获得了国家银行的地位以及发行纸币的唯一权利,现在它直接受部长会议管辖,其中德国总统DNB 拥有一个席位和一张选票。董事会和董事会仍然是DNB的机构,但总理现在担任董事会主席。财政部长兼任副部长。董事会由行长、副行长 1 名,董事 5 名组成。 [8]

历任的德意志中央银行行长为:

  • 威利·胡恩(1948–1950)
  • 格蕾塔·库克霍夫(1950–1958)
  • 马丁·施密特(1958–1961)
  • 罗尔夫·韦策尔(1961–1964)
  • 赫尔穆特·迪特里希(1964-1967)
  • 玛格丽特·维特科斯基(1967)

参考资料

  1. ^ SMAD-Befehl Nr. 94/1948 über die Deutsche Emissions- und Girobank vom 21. Mai 1948 (Zentralverordnungsblatt Nr. 19 S. 209)
  2. ^ Befehl des Obersten Chefs der Sowjetischen Militärverwaltung in Deutschland Nr. 37 über die Organisation von Emissions- und Girobanken der Provinzen (Länder) vom 19. Februar 1947
  3. ^ SMAD-Befehl Nr. 122/1948
  4. ^ Satzung der Deutschen Notenbank vom 20. Juli 1948 (Zentralverordnungsblatt Nr. 36 S. 403)
  5. ^ www.archiv.sachsen.de 错误:存档服务未知存档,存档日期[缺少日期]
  6. ^ Zentralverordnungsblatt Nr. 29 S. 320 vom 20. Juli 1948
  7. ^ Gesetz über die Deutsche Notenbank vom 31. Oktober 1951. [2023-08-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9-27). 
  8. ^ Bundesarchiv Deutsche Notenbank 1945-1967 Signatur DN 6. [2023-08-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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