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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又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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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又焕(1587年—1644年),字予文,号北泰[1]福建泉州府惠安县民籍,莆田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年十三补弟子员,天启元年(1621年)辛酉科福建乡试举人,二年(1622年)壬戌科进士,初授金华府推官,四年甲子应天同考,崇祯元年(1628年)考选,三年擢户科给事中[2]。崇祯七年奉旨册封江西益藩,遂上疏乞终养归。八年升浙江副使,九年升广东参政,十一年终养归。十三年起广东右参政。著有《户垣谏草》四卷[3]

家族

曾祖朱昭,字用晦(或作养晦),号归师,后改抱拙,以子一龙贵,赠广西按察司副使。伯祖朱一龙,嘉靖二十九年庚戌进士,累官江西左参政。祖朱一凤。父朱和,字爰介,号萃台,以子又焕贵,封征仕郎金华府推官,赠户科给事中。

参考文献

  1. ^ 《天启二年壬戌科进士履历》:朱又焕,北泰,诗五房,丁酉十二月十二日生,惠安人,辛酉二十二名,会三百三十六名,三甲十七名,都察政,本年授金华府推官,甲子应天同考,戊辰考选,庚午授户科给事中,癸酉升本科右,甲戌终养。乙亥升浙江付使,丙子升广东参政,戊寅终养,庚辰起广东右参政。曾祖昭,赠副使;祖一凤,庠生;父和。
  2. ^ 《崇祯长编卷之三十二》:崇祯三年庚午三月辛巳朔,升玄默为户科都给事中,补朱文焕为户科给事中。
  3. ^ 《泉州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