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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惜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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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惜珍
摄于1977年
出生1938年
 中华民国广东省潮阳县
逝世2015年6月15日(2015岁—06—15)(77岁)
 中华民国台北市北投区台北荣民总医院
死因多重器官衰竭
国籍
别名马奕盛
籍贯广东潮阳
职业香港《东方日报》创办人之一
配偶林惠珍
父母父:马子南[1]
母:张瑶珍

马惜珍(1938年—2015年6月15日),又名马奕盛,男,广东潮阳人,英属香港黑帮成员与商人,为三合会福义兴成员[2],与兄长马惜如合创东方报业集团。1978年被控贩毒弃保潜逃台湾,后一直被香港政府通缉。马有三名儿子:马澄坤马澄发马澄财,香港富豪马廷强为其侄儿。

生平

东方报业集团于2015年6月17日在官方网站发出马惜珍的死讯

马惜珍与其兄马惜如生于中华民国广东省潮阳和平镇里美乡。其父母早逝,由其大伯抚养长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偷渡至香港,加入潮汕帮,从事字花摊赌博生意。后加入三合会,从事毒品走私,而成为富豪,人称“金马”。

1969年,马惜珍与其兄马惜如一同创办《东方日报》,由于马氏兄弟与国民党的关系良好,被视为亲国民党的“右派”,立场倾向中华民国政府港英政府

马氏兄弟一直被视为有“跛豪”之称的大毒枭吴锡豪之副手。1974年,吴锡豪终被警方毒品调查科拘捕,被判入狱30年,成为当时的香港司法史上最长的判刑。1977年,马惜珍之兄马惜如被控在1968年至1974年期间偷运700吨鸦片入口,马惜如在警方执行逮捕令前潜逃至台湾,却因台湾与香港并无引渡安排,最终未能拘捕归案。1978年7月,马惜珍涉嫌贩卖毒品行贿被捕,但在被扣留护照的情况下成功弃保潜逃至台湾,长期被香港政府通缉[3][4]

根据香港《快报》1977年9月11日、1978年9月20日及21日连续多日头条报导,马家相关的疑犯亦悉数逃离香港前往台北。当马惜珍乘船到达苏澳后,被中华民国政府以“持用假文件非法入境”为由予以逮捕,判处一年有期徒刑[5][6][7] 根据《星期日泰晤士报》以及当年香港报章的报导,马惜珍从1978年起就定居台湾,运用不法所得的收益开了好几家合法公司。马惜珍的合法事业,在香港和全世界继续赚取收入,这些事业包括在欧洲北美洲澳洲的商业不动产,他们在英国的财产极多,在伦敦市中心金融区和西敏区拥有一整排的办公大楼[5]。其东方报业集团现时是远东最大规模的报业集团之一,由马惜珍的儿子马澄坤主持。惟其父马惜珍一直不能返回香港,香港警方当年下的通缉令实行30多年[4]。根据1978年9月20日《大公报》载,高等法院开审大贩毒疑案前夕,马惜珍突潜逃。

律政司控告马氏兄弟偷运之700吨鸦片,比“跛豪”吴锡豪被控偷运数量的30吨多23倍,根据律政司控告“跛豪”的罪名内容,30吨鸦片时值3亿港元,以此推算,马氏兄弟偷运之鸦片应值70亿港元,以六七十年代及2010年代港币购买力比较(保守估计为1比50),相当于今日3,500亿港元。这已比中国大陆首富王健林2016年资产333亿美元(约2,600亿港元)高一大截。由于马氏兄弟成功将资产转移,经过多年的投资,因此马氏家族资产应该不止此数。故可说马氏兄弟才是华人首富。

此后,马氏家族希望香港政府能特赦马惜珍,于是创办《东快讯》,尝试捐钱予英国马卓安政府。然而,马惜珍仍然一直未能返回香港,《东方日报》随后以大篇幅报导马卓安政府收取马氏家族不少金额,引起英国一时哄动[3][8]

2013年1月25日全国政协委员刘梦熊指,前特首曾荫权曾答应马澄坤让其父亲马惜珍回港,但曾荫权并未实践其诺言,结果东方报业与曾荫权结怨,天天狠批曾荫权;2012年该报又揭发曾荫权涉贪,此后报道均以“贪曾”骂之。刘梦熊向马指,唐英年上场等如“曾二世”。

2014年4月14日,马惜珍的代表律师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撤销通缉令,指马惜珍患有心脏病,而其死前心愿是希望能回到香港。而律政司一方则指如马惜珍回港答辩,已无足够证据作出起诉,他会被判无罪释放,但这不代表他是无辜的。并指若法庭批准申请,会向社会发出错误讯息。最终法官驳回此申请。[9]

逝世

2015年6月15日,马惜珍因多重器官衰竭台北荣民总医院病逝,终年77岁。[10][11]

2015年6月19日,马惜珍的遗体由中华航空CI909航班运返香港。[12]

相关影视形象

参考资料

  1. ^ 马子南讣闻. 华侨日报. 1984-05-27. 第一张第四页
  2. ^ 陳諍岩:誰是香港傳媒高層被襲的幕後主使?. [2014-05-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25).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3. ^ 3.0 3.1 Senior Tories 'made a deal' with Chinese heroin trafficker. 英国独立报》. 1998-01-21 [2012-03-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0-06).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4. ^ 4.0 4.1 《禁毒常務委員會三十五週年紀念冊》第二章:法律架構:因時制宜 抵禦毒禍 (PDF). 香港: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保安局禁毒处禁毒常务委员会. 2000年: 第48–49页 [2011-08-22].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9-05-04).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5. ^ 5.0 5.1 快报》. 《受司法行政部調查局追查半月,馬惜如在台已落網,昨移送地檢處羈押》、《馬謂一切販毒勾當實其妾陳淑娟主理,但調查局經詳細研究後認為大馬涉有共犯罪嫌》、《傳馬惜如此次落網是黑吃黑結果,馬經常來往港台長住統一飯店,最近在仁愛路購置洋樓》. 1977-09-11 [2012-03-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9-04).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6. ^ 快报》. 《與妻子家人歡渡中秋佳節後,馬奕盛馬煥然叔侄,突告雙雙棄保潛逃》、《馬潛逃前已作巧妙安排,保人先獲付給巨款,東方日報改督印人》、《警方相信馬已逃台,通知國際刑警追緝,大毒案開審距今僅一週,八准保疑犯五名已潛逃》. 1978-09-20 [2012-03-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5).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7. ^ 快报》. 《神通廣大 擺脫監視 潛離香港,乘日輪抵蘇澳被捕,馬奕盛叔侄解台北》、《馬氏花掉卅萬港元買通有關人員逃台,兩人被捕時神情很鎮定,初步查訊未涉販毒案情》、《台方如何處置馬案關係複雜非常微妙,根據條例無可能解返港》、《引渡法有擋駕牌》. 1978-09-21 [2012-03-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5).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8. ^ Hague will hand back foreign money. BBC新闻网. 1998-01-20 [2012-03-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6-30).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9. ^ 馬惜珍倘回港 律政司將撤控販毒. 香港《苹果日报》. 2014-04-15 [2015-06-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6-01).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10. ^ 香港地下司令 潛台37年抱憾病逝. 《自由时报》. 2015-06-17 [2015-06-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10-02).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11. ^ 《東方日報》創辦人馬惜珍 月中病逝於北榮. 台湾《苹果日报》. 2015-06-17 [2015-06-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0-14).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12. ^ 馬惜珍靈柩運抵港待安葬. 香港《苹果日报》. 2015-06-20 [2015-06-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2-21).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